文档介绍:山东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使用须知
为了充分发挥济南市高校图书馆文献收藏的整体优势和使用效益,实行馆际间协作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求,实现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在山东省高校图工委的主持协调下,驻济高校间试行馆际互借服务。具体规则要求请参阅《驻济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科研人员及研究生需要办理“山东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以下简称“通用借书证”)出借手续,以及成员馆读者办理馆际互借手续,请到济南大学西校区图书馆401室,联系电话82767002,email:******@ujn.。
1、办理“通用借书证”时,请使用本人校园卡验证身份,并交500元押金办理“通用借书证”借出手续;
2、“通用借书证”借期半年,使用完毕或者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还证时,必须保证已还清所借成员馆图书;
3、“通用借书证”超期后,每超期一天罚款1元,缴至本馆办公室;
4、本办法自2012年12月8号起执行。
济南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