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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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XX省环境保护厅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07-26实施
2006-05-26发布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Provincial d 水质 烷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1995 烧碱、聚***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蓝分光光度法
GB 18871—200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J/T 58—2000 水质 铍的测定 铬菁R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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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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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03]29号 XX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化学工业 chemical industry
指以石化基础原材料为加工对象的延伸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及精细化工等行业。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centralized industri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
指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4 要求
排入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一级标准。  
排入GB3838—2002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苏政复[2003]29号文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标准值
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表1要求。
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
2
烷基***
不得检出
3
总镉
4
六价铬
mg/L
5
总***
mg/L
6
总铅
mg/L
7
总镍
mg/L
8
总铍
mg/L
9
总铬
mg/L
10
苯并<a>芘
mg/L
11
总银
mg/L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本标准表2要求。
表2第二类污染物〔指标最高允许排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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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无量纲
6~9
2
色度
一切排污单位 <稀释倍数>
50
80
3
悬浮物
<SS>
化学肥料
合成氨工业
大型
mg/L
60
kg/t
中小型
mg/L
80
kg/t
磷铵和重过磷酸钙、***磷肥工业mg/L
30
50
其他排污单位,mg/L
70
150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mg/L
70
150
其他排污单位,mg/L
70
15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mg/L
20
30
化 学 肥 料,mg/L
20
30
无机化工原料,mg/L
20
30
有机化工原料,mg/L
20
30
农 药,mg/L
20
30
高分子聚合物,mg/L
20
30
精细化工及其它,mg/L
20
30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mg/L
20
3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mg/L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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