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产企业2013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附件1:
1、出口货物退(免)税额以前年度出口货物栏(第3栏):为2012年及以前年度(如包含2008、2009、2010、2011年未退)确认结转2013年应退(免)税款减去补征税款之差(补征税款特指退运货物、涉嫌骗税货物而补缴的入库的税款)。
出口货物退(免)税额2013年本年出口货物栏(第4栏=第5栏+第6栏):为本年财务发生应退(免)税额;具体按出口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的报关出口货物实际离岸价×外汇牌价×适用退税率-实际耗用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适用出口退税率公式计算。
其中对于2013年底生产企业尚未申报(包含未参与计算)的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总额中退税额与免抵额的难以划分的可按照生产企业已经申报的2013年出口货物且退税机关所属期2013年1月—2014年4月累计审核通过的所属2013年度退税额与免抵额的比例关系划分并分别填列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其中含所属期2013年12月-2014年4月可审核确认的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出口货物退(免)税额包括出口企业已申报退(免)税额和单证不齐的退(免)税,但不包括不予办理退(免)税额。
其中出口货物退(免)税额2013年出口货物栏中:
在2013年底已申报退(免)税额栏(第5栏)是指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申报的2013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所属期201301月至201311月),
2013年出口货物栏中在2013年底未申报退(免)税额栏(第6栏)指2013年12月31日后申报的2013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所属期201312)和截至所属期201404止单证信息未齐未参与免抵退计算的2013年出口货物应退(免)税额.
2、本年已办理出口退(免)税栏(第7栏=第8栏+第9栏):为2013年金库数,其中免抵额按市局向分局提供数据填列,(如有差异及时报告三科)。第8栏、第9栏年度划分可结合“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表附表中退税额、免抵额所属年度确定。
以前年度出口货物栏(第8栏)中“退税额”根据2013年金库实际办理所属2012年度和以前年度出口退税额减去补征税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