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函【2014】22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荆人社发【2014】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驻荆省、部属单位中在我市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工作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统一要求的原则,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在市人社局领导下,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负责专业科目的培训。(一)培训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30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培训学时任务的,每年培训学时最低不少于50学时(卫生系统按照学分登-2-记管理,其学时学分的折算及相关要求另行发文确定)。(二)建立继续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培训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任何单位不得违规收费。(三)公需科目培训的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5月31日2、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时间单位6-9月份教育系统6-7月份卫生系统7月份农林水利系统8月份其他单位(四)公需科目培训流程根据省人社厅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4年荆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市直公需科目的培训由市人事考试院确定培训形式及培训基地。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确定本级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3-目培训形式及具体组织。1、报名准备。各单位统一填写《荆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班花名册》(可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网址:)。2、办理报名手续。各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到人社局办理报名手续,要求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上报,办理缴费手续、领取教材。市直各单位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地点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78191)。3、组织培训、考试。荆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公需科目学****考试和登记学时(考试合格的,登记学时;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各县市区公需科目培训方案和培训人员名单应上报市人事考试院。4、证书验印。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结束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审核验印。三、证书的申领、登记与审验及运用(一)证书申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证书采用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统一办理。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在市人社局专技科(地点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二楼,联系电话:8278488)。(二)证书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教育学****4-培训并考核(考试)合格后,提交本年度参加教育学****的各种有效证明的原件,由所在单位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办理学时登记手续。全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