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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办法34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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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办法34015.doc

上传人:yzhlya 2014/10/1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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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办法34015.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共同劳动或共同工作中必须遵守的秩序和规则,是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和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
2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修订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和考核标准,并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月度奖金考核依据。
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对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负责,应对本部门员工开展教育、组织检查和实施考核。
4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5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减绩效奖金50元;在30分钟以上两个小时以内的,每次扣减绩效奖金100元;超过两个小时的,视为旷工。
6 员工因公或因私需脱离岗位的,必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7 员工参加公司或社会活动,应根据相关规定或有关部门通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8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当日未到岗,且不能说明情况的;
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经领导同意而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上班的。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或拒绝接受分配的工作(生产)任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自通知之日起,视为旷工。
提供伪造、虚假材料或证明进行休假的,休假期间视为旷工。
休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不正当活动,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自通知之日起,休假期间视为旷工。
受公、检、法机关拘留,受审的,拘留受审期间视为旷工。
9 工作时间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每次扣减绩效奖金50元。
10 工作时间未按照公司规定着装或未佩戴上岗证,每次扣减绩效奖金50元;从事生产工作,未按照《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每人次扣减绩效奖金100元。
11 工作时间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每人次扣减绩效奖金50元,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