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驻国土〔2011〕号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对各县(区)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
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1年度
科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对各县(区)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1年度科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通知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印发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对各县(区)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
实施方案
为强化目标管理,全面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责任目标与临时性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年度责任目标考评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由市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考核组,分赴各县(区)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各组组长见附件4)。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尺度、不搞自由裁量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目标任务考核与领导评价相结合、数据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列入目标考核的县(区)国土资源局。
四、考核内容
以年初市局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的《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基本依据,包括年内市委、市政府、国土资源厅和市局要求落实的、并经市局以正式文件确认列入目标考核的工作(见附件1),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按照上级规定另行制定考核方案。
五、评定标准
(一)分值设定。本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采取按项评估、逐项计分的考核办法,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见附件1)。
(二)评定档次。年度目标考核共分四个档次,分别是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达标单位、年度责任目标不达标单位。
(三)评分原则
1、目标得分。根据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视情评定。(见附表1)
2、业绩加分。凡确认取得业绩的,按业绩内容视情加分(业绩的内容及分值见附件2),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4 分。对业绩的认定,以上级最终认定业绩的年度文件为准(不以业绩所属年度为准,如2010年度的某项工作于2011 年下发表彰决定的,算作2011年度业绩)。同一项工作取得的业绩,按级别最高的一项加分。
业绩的认定材料与本单位自查自评报告一并上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本年度业绩不再予以确认。
3、过错扣分。出现一次重大过错扣1 分。对重大过错的认定以过错发生的时间为准(不以处理时间为准)。各责任单位一年内重大过错超过2 项的(含2 项)或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超过3 项的(含3项),确定为未达标单位(重大过错的内容见附件3)。
六、考核方法
(一)考核准备阶段
1、市局制定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前相关培训,下发有关考核通知,召开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统一标准。
2、县(区)局代为邀请县(区)委组织部、县(区)纪委派人共同组织考核;提前与县(区)委、县(区)政府汇报沟通,做好考核调研组与县(区)委、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的准备工作。
(二) 组织实施阶段
1、单位自评。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逐项检查实施情况,按照考核标准逐一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一式15份于12月26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2、查阅资料与实地查看。在各单位自我评定的基础上,各考核组严格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台帐、实地核查、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文件要求,需要实地查看的,进行实地查看;需要查阅资料的,检查相关台账和卷宗资料,要求抽查比例不低于10%。责任目标考核实地查看走访内容:(1)2008年度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年度前竣工并通过验收情况
;(2)本年度批准的建设用地供应情况;(3)本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4)本年度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群众满意情况;(5)"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第(1)、(2)项抽查比例不低于30%;第(3)、(4)、(5)项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汇总评定阶段
1、科室核查。市局考核组组织市局机关各科室对各县、区局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局机关各科室结合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资料和日常监管情况,对各县、区局工作业绩进行评分。
2、市局领导评价。市局领导对各县、区局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分主要目标、临时性工作任务、党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