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48、莆田市林业局对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隐瞒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行为处罚流程图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审查立案
发现违法事实
举报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驻市农业局监察室:
0594-2294210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调查终结。
不予处罚
复核
当场填写预定格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送达处罚告知书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三日内提出听证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不需处罚构成犯罪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
结案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复议或诉讼
执行
当事人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制出处罚决定书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举行听证会
要求听证
放弃听证或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组织审查提交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批准。
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上,分管局长主持研究决定.
超期未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