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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gyzhluyin 2014/10/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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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通知
本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
范围内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根据《货物贸易进口付
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注册地在保税监管区域的企业如办理
非保税货物进口及付汇业务,也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
名录”手续。请你行接到该通知后,及时通知所辖保税监管区域
企业,携带以下材料到外汇局进口核销科(陆家嘴东路 181 号人
民银行三号门三楼)办理名录登记手续。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保税
监管区域企业,12月1日以后,将无法在银行正常办理非保税
业务的进口付汇。
以前办理过名录卡的企业需要提供材料:
1、名录卡;
2、保税区外汇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登记表;
4、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未办理过名录卡的企业需要提供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登记表的可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登记表;
6、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经常项目管理处进口核销科
二 0 一 0 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1、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登记表;
2、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进出口企业档案信息登记表
企业代码企业统一编码
电子口岸地区代码 310000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行业类型
常驻国家投资国别
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是否跨国公司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姓名
海关注册号工商注册号
外币注册币种人民币注册资金
外币注册资金特殊经济区域企业类型
最初设立日期截止有效日期
企业地址
企业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外汇局联系用 Email 单位联系人
出口业务主管
外贸证书号外贸证书批准日期
外贸经营范围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因填写不准确造成的结果由本企业承担。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公章):
1、经济类型按照税务登记证填写
2、法人代表为外国人的,填写护照号码
3、无法准确填写的,到外汇局现场咨询
4、外贸证书号只限外资企业填写,为批准证书号码
5、海关注册号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截止有效日期为营业执照上的有效日期
企业代码: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本单位已知晓、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货物贸易进口付
汇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并已仔细阅读、知晓、理解本确认书告知和提示的外汇局
监管职责。兹确认,本单位承认并将认真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依法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对于本单位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货物
贸易进口付汇,在按规定提交有关真实有效单证的前提下,享有根据外汇管理法
规规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