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银行内部账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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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银行内部账户管理规程
【拟稿部门】总行会计结算部
【签发日期】2022年7月31日
【发布文号】
【印发日期】2022年7月31日
【生效日期】2022年8月7日理环节〔含时间、空间上的间隔〕形成内部账户的挂账业务及挂销账等情况。挂账包括但不限于清算类款项、业务性挂账、过失类挂账等。
〔一〕清算类款项指办理跨分行业务或办理系统外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待清算资金款项。如分支行待清算往来、银联待清算款项等。
〔二〕业务性挂账指业务处理过程中因时间或空间上的间隔造成的暂挂款项。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款项随之结清。如暂收、暂付的待划转款项等。
〔三〕过失类挂账是指因业务过失引起的挂账款项。如:现金长短款、待查错账等。
第十二条 日常管理
〔一〕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核算规定正确使用内部账户,不得指使、授意经办人员违规使用内部账户。
各网点应落实专人定期核对其他应收应付款内部账户使用情况。如发现应收应付款项记账串户或其他使用不标准的情况,应及时指正。
〔二〕各单位应加强日常操作管理,注意记录入账原因、留存相关资料并专人保管,做到账务明晰,及时销账。根据账户核算内容应于业务发生当日及时完成销账,原那么上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除注明特定用途的账户,其他内部账户在系统交易时均需在备注或摘要内输入使用说明。
〔三〕各单位应依据内部账户核算的具体业务,按照相关业务规定做好外部对账或账实核对工作;同时做好闲置的内部账户上报清理工作。
1、每日营业终了,各网点应打印并依据“网点每日检查的内部账户明细表〞检查挂账款项,确保内部账户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照确认无误后,本表作重要账务核对工作清单〔一〕〔该清单纳入总行会计检查工作清单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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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日对本机构按业务规那么应当日结零的内部账户实施监控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清算科目、暂收科目及暂付科目前一日余额的复核勾对工作。会计主管应及时检查柜员是否标准处理异常挂账,如遇重大异常须上报总行会计结算部。
3、外汇业务要求:每日营业前各经营单位应落实专人核对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余额及发生额,并做好外汇其他应收应付款核对记录〔电子版〕〔附件1-3〕,定期备份。月末,打印其他应收应付款纸质明细清单,留存一年后上交档案管理部门。对于其他应付款〔98账户〕必须检查余额是否为零,否那么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报告海外业务部处理。
〔四〕总行营运管理部运用会计监测系统对全行各单位重点内部账户进行日常监控。如有异常,通过会计监测系统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协查。
各单位收到预警协查任务后,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落实整改,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协查结果〔原因、整改处理情况〕反响总行营运管理部。
〔五〕柜面业务系统交易操作要求参见?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操作手册-内部账户记账及轧账?〔银行产品〔2022〕2号〕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系统销账管理
〔一〕已列入系统销账管理的内部账户〔以下简称销账账户,附件1-1〕,在入账〔即与该账户余额方向一致的账务〕记账时,系统将自动产生一个销账编号。柜员进行出账〔即与该账户余额方向相反的账务〕记账时,必须在交易中输入该编号,系统核对编号、金额等信息与原入账信息一致后即自动作销账处理。系统支持一进多出、多进一出的销账方式:入账金额为一笔、出账为多笔,或入账金额为多笔、出账为一笔时,出、入账的金额合计应相等。
实行系统内销账控制的内部账户,其入账和出账均由系统生成销账登记簿记录,无需登记手工账簿。
每个工作日,各单位应查询上日“销账账户未销账余额核对异常情况表〞,核对各内部账户的未销账余额与该账户当日期末余额一致。如发现系统账务与销账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二〕销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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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销账账户10天以上未销账的记录,各单位应落实人员按时查看,关注并查明该账户长期未能销账的原因,及时处理,防止长期宕账情况。
每月底,各网点会计主管汇总当期新增的10天以上未销账记录,向分行〔含总行营业部、各区域管理总部,下同〕会计管理部门报告,说明原因。分行会计管理部门应组织尽快处理,防止长期宕账情况的发生。
〔三〕每年年终,根据系统打印的“年度销账账簿〞和手工销账账簿〔如有〕,各单位应及时核对无误,纳入当期会计档案保管。
第十四条 异常处理
各单位对以下原因导致的非业务性暂宕款项,在发生次日,“一事一报〞报送总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一〕由于银企之间结算造成的事故、案件、纠纷引起的各类应收、应付款项,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万元(含)以上的,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审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由分行会计分管负责人审批,并报总行会计结算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