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评选表彰通知评选表彰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明确要求,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民政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x年以来,在国内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止到201x年底)。二、奖项设置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表彰名额50个,包括:最具爱心慈善楷模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最具爱心捐赠企业10个;最具爱心捐赠个人10个。同时,设提名奖100个。三、组织机构民政部自“中华慈善奖”评委库中选取25名评委组成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应成立临时工作机构,认真负责做好候选对象的初审和推荐工作。评委会办公室委托中国慈善联合会承担材料接收等事务性工作。四、申报要求(一)申报资格。201x年以来,在我国国内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在华国际友人,均可申报第九届“中华慈善奖”。(二)申报方式。“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可通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按照属地原则接受个人、机构或项目的推荐或自荐,完成初选工作,确定拟推荐候选对象,向“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受理来自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全国性社会组织,港澳台地区等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具体由中国慈善联合会负责接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应按属地原则报送给各省级民政部门的推荐和自荐。(三)申报形式。参加评选的机构和个人均需提交能够证明其贡献的材料(推荐和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1-5),按前述属地原则提交相应民政部门工作机构。申报时间为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x日。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或自荐的,参评机构和个人须通过网络申报和寄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参评机构和个人可登录民政部网站或中国公益慈善网,通过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推荐函、申报材料及相关音像资料寄送至中国慈善联合会。相关表格可通过民政部网站、中国公益慈善网下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自身工作条件,自行确定相关申报材料的报送方式。五、评选程序(一)初审。(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确定拟推荐候选对象(各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201x年xx月之前以省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名义开展过慈善表彰的地区不超过10个),在征询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安全、外事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为期2周的社会公示,于20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