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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翻供 法律论文.doc

上传人:ewqewqew 2014/10/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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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翻供 法律论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直接找这位写手,包过关,ΩΩ是,1-6-4-5-1-5-6-9-7     
浅议翻供法律论文
    
    
    
     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翻供现象越来越普遍。被告人翻供对定罪量刑产生直接影响,而被告人翻供的真假判断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目前,司法实践部门对被告人翻供现象只有粗浅的感性认识,有必要对被告人翻供作深入的思考。
翻供真假的判断方法可归纳为如下几种。
(一)证据印证法

这种方法的内容是,如果其他直接证据能够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为假,原供为真且仍有证明价值;如果其他直接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但其他直接证据能够与原供相互印证而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为假,原供为真且仍有证明价值;如果其他直接证据不能与原供相互印证而证明不了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真假未定,原供真假未定且不具有证明价值。这种方法仅适合于原供的形成不具有逼供等非法情形的场合,因为非法证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赋予证明价值。

在除了被告人供述而只有间接证据的场合,如果间接证据形成锁链而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为假,原供为真且仍具有证明价值;如果间接证据未形成锁链而不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但间接证据却能够与原供印证一致而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为假,原供为真且仍具有证明价值;如果间接证据不能够与原供印证一致,则翻供真假未定,原供真假未定而无证明价值。
,间接证据印证法
这是直接证据印证法与间接证据印证法的结合运用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翻供及原供的真假判断上较直接证据印证法或间接证据印证法更具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时间判断法
按翻供发生的时间,翻供可分为预审阶段翻供,审查起诉阶段翻供和审理阶段翻供。一般来说,在同一个案件中,被告人翻供的真假性可按如下顺序进行判断:预审阶段翻供的真实性>审查起诉阶段翻供的真实性>审理阶段翻供的真实性,或者预审阶段的翻供的虚假性<审查起诉阶段翻供的虚假性<审理阶段翻供的虚假性。之所以有上述顺序,是因为在刑事诉讼的发展过程中,诉讼阶段越靠后,则促使被告人翻供的外界因素越多,被告人翻供的心理机会也越多。基于上述顺序,则在翻供的真假性与原供的真假性之间便形成了这样的对比关系:翻供距离原供的时间越长,则翻供的虚假性越大而原供的真实性越大;翻供距离原供的时间越短,则翻供的虚假性越小而原供的真实性越小。
(三)供证先后关系判断法
在排除原供是采用非法手段形成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人供述在前,后根据被告人供述又取得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且被告人供述与这些相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而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为假,原供为真且具有证明价值;如果被告人供述与这些相关证据不能相互印证而不足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则翻供真假未定,原供真假未定而不具有证明价值。
(四)理由判断法
被告人翻供总要假借某种理由。理由判断法就是要通过翻供理由的真假判断来进行翻供本身及原供的真假判断。被告人翻供假借的理由往往有强制措施不合法定条件,逼供、诱供、指供,记忆错误,为别人包揽罪责等。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人翻供的理由根本不存在或不能成立,则翻供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