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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ewqewqew 2014/10/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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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法律论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信用卡恶意透支法律论文——直接找这位写手,包过关,ΩΩ是,1-6-4-5-1-5-6-9-7     信用卡是以银行为顾客提供简便、安全、迅速的服务为目的而出现的一种金融工具,它不仅是一种存在于银行和个人之间的信用凭证,也是一种现代化的货币形式。信用卡的出现使人们的经济交往更加简捷快速,在保证经济发展高速稳定增长的同时,又为交易的安全性提供了可靠的屏障。作为银行业务的一部分,信用卡业务在当今银行业界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国外银行 70%-80%的盈利来自于信用卡业务,随着我国各大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也蓬勃发展,信用卡持有人数不断增多。虽然信用卡在高科技含量上远远甚于其它任何传统的支付工具,但由于它自身的技术、管理的缺陷,成为犯罪分子觊觎的对象。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便是犯罪分子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因此透支不还情况时有发生。如何有效打击这种犯罪,保护信用卡业务正常、快速地发展,也就成了刑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信用卡、信用卡透支的概念开始论述,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类型作了详细的规定。然后以比较法的视角审视了国内外的相关立法。最后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了研究。  一、信用卡、信用卡透支及恶意透支的理论界定在研究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考察一些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基本概念。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得到明确的是信用卡和信用卡透支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本文研究的基
础。(一)、信用卡、信用卡透支的概念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用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贷记卡是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则是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的信用卡。本文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信用卡在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工具,即个人或者单位凭借自己的信用可以通过卡片向银行贷取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以透支消费。信用卡的这一特点往往为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其采取的形式往往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以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进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1]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信用卡的透支风险由银行承担。但是,透支根据主观状态的不同,存在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区分。
信用卡本来就是用来透支消费的,但是信用卡透支分很多类型,有的信用卡透支是按照银行和信用卡持有人的协议来进行的,有的信用卡透支则不但违反了银行与持有人之间的协议甚至还触犯了法律,还有的持有人和银行之间根本没有协议,所使用的信用卡是造假的或者通过骗取而得来的。因此,为了更还地完成文本的研究任务,有必要对信用卡透支的类型做详尽的分类以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作出严格的界定。(二)、信用卡透支的种类划分恶意透支可分为一般违法型恶意透支和犯罪型恶意透支。一般违法型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违反信用卡章程与有关协议约定进行透支,逾期不还,但诈骗金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尚未触犯刑法,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一般违法型恶意透支是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由公安机关视情况处以拘留或罚款,但由于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构成犯罪。犯罪型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犯罪型恶意透支按照行为类型,又可分为超限额的犯罪型恶意透支和超期限的犯罪型恶意透支。一般违法型恶意透支和犯罪型恶意透支相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均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同之处是二者在客观危害程度上存在差别,即是否达到了犯罪程度,实践中以是否达到了司法解
释的数额为标准。(三)、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具体表现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笔者通过查阅案例和调查报告,把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具体表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积少成多型恶意透支。所谓“积少成多型”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逃避发卡银行的监控,在不同的信用卡特约商户、银行业务网点频繁使用其信用卡进行购物、消费或者取现,但是每次都在规定的限额内,最后积少成多,从而骗取发卡银行大量透支款的行为。此种行为方式因其每次透支的数额都在银行限额以下,因而从表面上看并未违反银行规定,不容易引起怀疑。这种恶意透支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与发卡银行在监控上的漏洞有很大关系。    2、骗领信用卡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