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那么
1、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在该标准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
〔2〕施工过程中漏项的解决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同时,保存建设方确实认依据,为申报款项做准备。
〔3〕竣工结算中对漏项的处理
1〕处理中应考虑的原那么
首先,总价合同的情况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按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仅仅是为了发生变更时计算变更造价,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图纸上有的都应当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单。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组成局部之间有严格的解释顺序,其中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以图纸为准。图纸有图例,也有相应的画图规那么和标准,应当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图纸。对读图导致的失误不是变更合同价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应该提出疑问,否那么只能自己承当后果。
第三,设计变更和设计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设计变更是把已经有的变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设计深化是在原来的根底上细化而不是引起新的变化。
2〕对漏项的处理
第一,针对编写清单的人对图纸不熟悉、对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和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标准不熟悉而导致的清单漏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承包商不能以清单漏项向业主索赔。
第二,漏项工程原图纸完善的结算。对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招标图纸的完善内容,原那么上采用补差价的方式,即在此单项工程实际价格根底上扣除理应含在原投标价中的价格。
漏项工程取消时,那么在结算时,就应该按照上述原那么追减相关局部费用。
4、对固定总价合同的评判
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似风险都在施工单位。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标准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工程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局部工程款,遂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躲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躲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本钱,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
1.?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法? 第七+八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风格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