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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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报审稿〕
南京市规划局
2022年5月
其他非文物历史文化资源〔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本体和保证其根本平安的范围,明确相关控制要求。
划定河湖水面水体规划位置、保护范围界线,确定断面形式、河底和水位〔内河〕控制标高,提出护坡〔驳岸〕设置设想及有关控制要求。
确定35KV及以上等级的高压线位、高压走廊保护范围,确定控制要求。
对于已建设或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线路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方法?〔2022〕划定轨道交通平安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
对于已完成轨道交通专项控制规划的轨道线路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方法?〔2022〕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并划定具体轨道线位和站位以及保护控制范围,提出有关控制要求,确定出入口位置及控制要求。
明确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的位置、界线、使用性质、规模,以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控制
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根底上,按照?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中城市用地分类的小类〔表中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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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用地类别〕着重落实涉及空间利用的用地控制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效劳设施、商业金融效劳设施、邮政电信设施。除商业金融效劳设施外,易受市场力侵蚀的公益性公共设施须按配套要求重点落实。
、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四个级别落实各类公共设施用地位置、边界、规模及设置要求。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组织建立居住社区和基层社区,并安排相应的配套设施,除中小学等需独立设置的设施外,确定居住社区中心用地规模、用地位置及设置要求。确定基层社区中心用地规模和设置要求,有条件的可确定用地位置。
城市已建设地区可参照?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的内容和规模分级落实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没有条件形成集中的居住社区中心和基层社区中心的,可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布局。
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根底上按照?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中城市用地分类的小类〔表中标注“★〞的用地类别〕落实涉及空间利用的用地控制规划。
,即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管道的场站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即公交首末站、公交停靠站、公交停车场和公交车辆保养场、修理厂,以及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设施;轨道交通设施,即站点、站场等。
市政公用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环卫设施、防洪设施、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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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用地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提出各类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
要按照?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规划标准与准那么?的要求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进行合理安排和预留。
研究确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效劳范围、效劳容量,按照?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中城市用地分类的小类〔表中标注“★〞的用地类别〕划定各项市政设施源和站点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
研究提出各类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对涉及环境影响的〔如水源保护〕划定保护范围,涉及平安防护的〔如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划定卫生平安防护距离。
新建地区按照?南京新建地区道路交通和市政规划指引?的要求落实。
、景观视廊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特色塑造、用地条件、土地性质等因素合理确定高度分区。
在确定特色展示区和特色敏感区的高度控制时,应进行景观视廊分析〔包括竖向视线和平面视域分析〕; 重要地段,应以地块为单元进行三维空间建模,以便于直观分析和研究。
,街区内有重要视廊控制的,应进一步深化到地块。
:12米以下、12-24米、24-35米、35-50米、50-100米、100米以上。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进行合并或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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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意图区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