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儿高热惊厥的护理
高热惊厥是儿科的一种常见病,根据统计,3%~4%的儿童至少生过一次高热惊厥。小儿惊厥的发生率是成人的大脑发育不完善,刺激的分析鉴别能力差,弱的刺激就可使大脑运动社经元异常放,引起惊厥。
临床表现可分为简单型和复杂型两超过6-7岁。 (2) ℃以上,先发热后惊厥,惊厥多发生在发热24小时内。 (3) 惊厥呈全身性抽搐,伴有意识丧失,持续数分钟以内(一般15分钟内),发作后很快清醒,一次高热过程中,只出现一次惊厥。 (4) 无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其他脑损伤。
(5) 可伴随有呼吸、消化系统等急性感染。
2、辅助标准
(1) 惊厥发作2周后脑电图正常。(2) 脑脊液常规检查正常。(3) 体格和智力发育正常。4) 有遗传倾向。
二、不典型高热惊厥诊断标准
1. 首次发病年龄可在6个月前或6岁以后;2. 发热程度<℃;3. 惊厥持续时间可达15-30min以上,一次发热过程中惊厥反复发作;4. 惊厥呈明显局限性;5. 惊厥发作后有暂时性麻痹等神经系统异常; 6. 热退2周后脑电图有异常(如有慢波等非特异性异常) 。
三、不应诊断为高热惊厥的情况
1.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伴惊厥;2. 中枢神经其他疾病(颅脑外伤、颅内出血、占位、脑水肿癫痫发作)伴发热惊厥者;3. 严重的全身性生化、代谢紊乱,如缺氧、水电解紊乱、内分泌紊乱、低血糖、低血钙、低血镁、维生素B6依赖症等惊厥;4. 明显的遗传疾病、先天缺陷或神经皮肤综合征(如结节性硬化)、先天性代谢异常(如苯丙酮尿症)和神经节苷脂病等时的惊厥;5. 既往有无热惊厥史,不应诊断高热惊厥;6. 新生儿期惊厥,应进一步详查病因。
四、高热惊厥持续状态的诊断标准 符合上述高热惊厥诊断标准(第1-(3)项除外),且有反复或连续惊厥,持续30分钟以上,在此期间意识不恢复。
治疗:
1. 维持生命功能 2. 控制惊厥发作 3. 解除高热 4. 治疗原发病 5. 预防复发
二、控制惊厥的方法
1. 首选安定(地西泮):-,静脉缓慢注射,每分钟1mg,年长儿一次不超过10mg,必要时20分钟后可再重复应用一次。24小时内可应用2-4次。
2. 氯硝基安定(氯硝西泮):作用迅速,是一种广泛治疗惊厥持续状态的药物,-,一般一次量为1-4mg,溶于盐水(%)静脉缓注,速度 <,本药对心脏及呼吸抑制作用较安定强,用时需注意。
3. 10%,一次不超过10ml。
4. 惊厥持续不止时,苯妥英钠负荷量15-20mg/kg,%生理盐水静注,速度每分钟1mg/kg。首次用量10mg/kg,如未能控制,15分钟后再用5mg/kg,必要时15分钟后再重复5mg/kg。24小时后给维持量5mg/。用时最好有心电监护,注意血压下降,呼吸、心率减慢。
5. 苯巴比妥钠(鲁米那):频繁惊厥发作时可肌肉注射负荷量15-20mg/kg,第一次取负荷量一半8-10mg/kg肌注,余量分1-2次间隔2-4小时肌注。24小时后给维持量,3-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