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乱”与“乱曰”据《中国音乐词典》的定义:“‘乱’是中国古代音乐中的一种曲式术语。在琴曲中称为‘乱声’‘契声’。春秋战国以来的歌曲、乐舞, 以及汉、魏相合大曲中,均有‘乱’的歌词实例。”[1] ( P24 )这就说明“乱”不仅与音乐有关,而且有相对应的歌词存在,即“乱曰”。尽管中国早期文化具有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特征,但为了更好地理解“乱”之内涵,下面将其分开进行详细分述。《乐记》:“《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武》乃《诗经? 周颂?大武乐章》中的一篇,至于处在第几乐章尚未达成共识。又《左传? 宣公十二年》:“又作《武》, 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中,将“卒章”理解为“次章”或“首章”,故王国维、高亨、孙作云、张西堂、阴法鲁、杨向奎等人在将《大武乐章》定为六篇的基础上, 前五人都将颂诗《武》放在第二篇, 而杨向奎则将此篇放在第一的位置,将“卒章”理解为“最后一章”,故彭松、姚小鸥等人则认为《大武》乐章共七篇,并将《武》放在最后一篇的位置上。对上述两种考据, 我们比较认同《武》放在《大武乐章》最后位置这一说:“《大武》乐的尾声奏《武》乐歌, 颂美文、武之德, 舞象周、召之治, 揭示了天下太平与武王武功之间的内在关系, 彰显了《大武》乐所宣扬的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之‘乐德’, 使得《大武》乐的主题得以升华”[2] 。此外,《说文》:“章, 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 数之终也。”段玉裁注:“歌所止曰章。”可见,“章”的本义是从音乐角度来的, 即乐曲的结束为一章。后来才引申到诗歌领域,《辞 2 源》:“文词意尽语止, 亦谓之一章。”依彭松的说法:“卒章是诗的终章的术语, 乱是乐章终章的术语。”故“《大武》舞的‘卒章’《武》, 孔子就不称之谓‘卒章’, 而称之谓‘乱’, 所谓‘武乱皆坐’是也。”[3] 由此可知, “乱”与“卒章”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前者是从乐而后者是从诗的角度讲的。《乐记》又云:“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训疾以雅。”“是故先鼓以警戒, 三步以见方, 再始以着往, 复乱以饬归。”对此, 吴仁杰指出: “按《乐记》言,《大武》之舞,‘复乱以饬归’,《正义》曰:‘乱, 治也; 复,谓《武》曲终,武者复其行位而整治。’盖舞者,其初纷纶赴节,不依行位; 比曲终,则复整治焉。故谓之乱。今舞者尚如此。”[4] ( P224 ) 这里的“乱”虽然训为“治”,但只是单纯指舞蹈中的动作变化,而没有相应的“乱曰”,但可以肯定的是“乱”乃是处在曲终的位置。就音乐演奏中的“乱”来说, 《论语? 泰伯》:“师挚之始, 《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朱熹注:“师挚,鲁乐师名挚也。乱,乐之卒章也。《史记》曰:‘关雎之乱, 以为风始。’洋洋, 美盛意。孔子自卫反鲁而正乐,适师挚在官之初,故乐之美盛如此。”因后人对“乐之卒章”的理解存在偏差,以致于对“《关雎》之乱”中的“乱”也说法不一,或指末尾演奏或吟唱的乐章, 或专指《关雎》最后一章, 甚至有人认为“乱”就是合乐。我们来看《史记? 孔子世家》的具体记载: 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 以备王道,成六艺。 3 众所周知,《关雎》乃十五“国风”之首, 如果“《关雎》之乱”理解为“《关雎》最后一章”,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