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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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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docx

上传人:gumumeiying 2022/3/25 文件大小: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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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一、廉租住房分配对象
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是。我市城市符合最低收入条件且无房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排队轮候、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一、廉租住房分配对象
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是。我市城市符合最低收入条件且无房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排队轮候、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的原则。下列特殊困难家庭排队轮候时优先:
(一)家庭全部成员无劳动能力的;
(二)无生活来源的;
(三)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
(四)优抚对象;
(五)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患有重大疾病、生活特殊困难的;
(七)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符合廉租住房分配条件的。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原居住无照房,动迁后无能力购新房,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优先。其原房补偿费30%返还个人,其余部分作为廉租住房的房租,暂由市房改办保管,抵顶廉租住房房租。
三、廉租住房分配条件
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我市城市常住户口满3年;
(二)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我市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1年以上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家庭无住房;
(四)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房认定:
(一)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公有住房;
(三)现住父母、子女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四)家庭成员在申请前已转让不满5年的自用住房;
(五)已购买待入住或者动迁已安置的住房;
(六)动迁改造前居住自有私房或承租公有住房。
四、廉租住房指标分配
(一)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房改办)根据本年度廉租住房建设数量,按我市城市低保无房家庭比例落实分配指标。
(二)房改办负责将分配指标落实到户。按照排队轮候的原则,首先落实特殊困难家庭,剩余指标采取摇号方式落实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如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户数大于分配指标,可采取摇号方式落实分配指标。
(三)落实分配指标时,申请家庭人口与廉租住房户型要相对应:家庭人口2人(含2人)以下的对应一室户;家庭人口3人的对应一室半户;家庭人口4人(含4人)以上的对应两室户。申请家庭人口按《*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核定。
五、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向管理区申报。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承租廉租住房申请书;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现居住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