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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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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自查报告.doc

上传人:wyj15108451 2016/12/30 文件大小:1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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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自查报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自查报告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自查报告第一篇: 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自查报告五老村司法所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排查情况汇报根据区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排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薄弱环节工作方案》的要求, 我所对本所基础工作及辖区人民调委会等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排查,逐项梳理出薄弱环节,其内容如下: 1 、硬件建设方面: 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达不到上级的要求, 缺少档案室和谈心室, 现全市司法所全部达" 省规范化司法所" 标准,在去年的" 省规范化司法所" 抽查中,我所如被抽中,将面临摘牌的处境,因此不用说创" 省优秀司法所" 及创星级司法所。 2 、队伍建设方面: 我所现有公务员编制人员三人,从数量上基本达标,但三人的平均年龄 55岁, 年龄最小的也已经 53岁, 这样年龄层次的人员, 在学习新知识, 掌握新技能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在司法所的工作中体现在电脑的操作应用及台帐的制作上出现较大困难;从学历水平看,三人中二人大专,一人高中,因此,也很难适应当今司法工作的需要。 3 、矛盾纠纷方面: 目前的" 动迁、拆违、治乱、整破" 行动正在全市如火如涂的展开, 三十四标门面房被列入我街道第一批拆违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违建零补偿的要求,引发经营户生活困难等原因多次到街道来访。目前我所正积极配合街道做好谈判及维稳工作。五老村司法所二〇一 X 年八月三十日第二篇: 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广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信整字[201X]1 6号关于省联社太阴办事处对我县联社费用管理和网点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省联社太阴办事处: 省联社太阴办事处依据省联社《关于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开展会计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太信联办( 201X ) 51 号)要求,以何通达为组长的会计财务基础工作检查小组,于 201X 年8月5日至 10 日对我县联社、营业部及太和信用社 201X 年1 月至 201X 年4月的会计财务基础工作及费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下达事实确认书 3 份。现将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联社费用管理问题 1 、科目摆放不合规现象普遍存在。如“其他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经警大队购车款 8 万元、各项补助及开门红 16 万元、防雷工程款 12 万元、银行业协会及金融管理办公室管理费 6 万元、 atm 机安装费 3 万元、健身器材 3 万元等;“其他费用”中列支烟酒费 19万元、加班补助费 36 万元; 201X 年 10月 31 日购烟酒金额 2410 元在“公杂费”中列支; 201X 年 11月9日1在“其他费用”中列支自助设备验收费用 3600 元; 201X 年 12月 12 日安装电视监控及摄像机在“修理费”中列支, 金额 72500 元。在“会议费”中列支的烟酒餐费均无会议签到册及相关会议文件。在“钞币运送费”及“差旅费”中列账 ic 油卡充值 15 万元, 头寸押运已移交保安公司, 油卡充值应列“交通工具耗用费”;“手续费支出”科目中列支不良贷款收回奖励 30 万元。整改情况: 已经过去的科目摆放不合规问题,对县联社机关相关人员进行了绩效工资考核处罚,对今年以来存在的类似问题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究, 并督促会计制票时一定要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对号入座, 不要摆错。 2 、根据广北县联社费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严格执行“三签”制度。如发票张数多且金额小, 均只在发票第一张上签字审批。 201 X 年 11月 15 日电子设备运转费 14400 元, 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201 X 年 12月 12 日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97744 元,发票 10 张,审批人未签字。整改情况: 发票手续不全已经进行补火处理。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购臵电子设备等费用发票, 有些员工不愿当经手人、证明人, 只能签经办人或在场人。 3、凭证要素不全、使用发票不合规。经查, 201X 年度凭证未盖附件章现象普遍存在,凭证装订未按日期顺序分类装订等。 201X 年7 月 29 日成林出差附有差旅费报销单, 未附差旅费发票, 金额 1508 元。发票过期使用, 201X 年、 201X 年的发票还在使用。整改情况: 凭证装订未按日期顺序分类装订已经责令重新装订,未附差旅费发票、发票过期使用等问题已经扣当事人工资。 4 、久悬应收应付款情况。(1) 201X 年 12月3 日黄林借款 23600 元,收回贷款户本金自用 70000 元,现黄林已死亡; (2) 201X 年4月 26 日武文事故款 65750 元,信用社当事人现已死亡; (3) 199 8年至 201 X 年各种押金未处理收回,共计12笔,金额 1080 0 元(入账日期及内容明细见复印件); (4) 201 X年1月27 日垫付稽核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