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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用航空维修行业
“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
民用航空维修行业
“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

一、前言
民航维修业技术门槛和安全要求高,兼具技术密集型和劳动
密集型的双重特点,是民航行业运行的基础,是安全飞行的保障.
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怎样更好地满足民航行业发展的需要,更
有效地保证航空安全,成为维修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2010 年,民航局党组提出了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构想,明确
了民航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针对适航维修领域,李家祥局长明确
指出:航空维修系统是确保飞行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建立健全
初始适航和持续适航审定系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飞机维修
企业;要集中国内优势力量,进一步加强自主研发工作,整体提高
我国航空器维修核心工程技术能力。
为贯彻实施民航强国的战略目标,从行业整体发展角度编制
中国民航维修行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将作为
未来五年(2011~2015 年)我国民航维修行业发展与宏观管理的
指导性文件。
二、民航维修行业发展现状
在过去十年间,中国民航机队年均增长速度达到 %,截
- 1 -
至到 2010 年底,中国民航共拥有各类运输飞机 1639 架(各类运行
及备份发动机 3600 余台),通用航空器 1010 架。民航维修行业规
模发展迅速,2010 年中国民航维修市场总量达到 亿美元,占
世界 MRO 市场的 5%,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民航维修市场:其中
发动机维修约占总量的 40%,航线维护、飞机大修及改装、附件修
理及翻修各占 20%左右。
伴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民航维修行业在维修能力、人
才建设以及行业法规和监管建设等多个领域取得长足进步。
(一) 维修能力初具规模
截至 2010 年底,国内共有 389 家维修单位,建立起了由航空
器机体定检、发动机翻修以及相关部附件维修组成的较为完整的
维修产业链,各类维修项目基本齐全,成为保障中国民航安全运
行、健康发展的基础。
全行业拥有维修机库总数 104 个,能够提供各类宽体机和窄
体机机位 360 余个,已经具有国内运行的绝大部分机型的翻修能
力,机体翻修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国内维修市场需求;在发动机维修
方面,全行业拥有发动机试车台 15 个,具有 PW4000、RB211、
CFM56 部分系列型号发动机的翻修能力,每年承担国内 30%左右
的发动机翻修需求;在部附件维修方面,国内维修能力逐步加强,
并在国内部附件维修市场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30 余家维修
单位还获得了 FAA、EASA 的维修许可,开拓了国外的维修业务。
此外还有 331 家国外/AR-145 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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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许可证,成为国内民航维修能力的有益补充。
(二) 人才队伍初具规模
中国民航维修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的人力资源基础,维
修人才培养体系相对完善。截至 2010 年底,中国民航机务维修系
统人员数量总计约 6 万人。其中,维修管理人员(含工程、质量、航
材、计划、培训、行政等部门人员)约占总数的 31%,维修人员(含
航线及内场从事直接维修工作的人员)约占总数的 69%。通过我
AR-147 部审定的维修人员培训机构共 44 家(含 11 家国外
培训机构),能够提供民用航空器维修基础培训、部件修理基础培
训、基本技能培训、机型培训以及部件修理项目培训等全方位的培
训服务。同时,针对维修管理人员还开展了维修管理人员资格培
训。
“十一五”期间,我国申请维修人员基础执照的人数以每年超
过 10%的速度增长,目前已达 3000 人/年。AR-66
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为 19225 人,AR-66 部民
用航空器部件维修人员执照的为 4905 人,AR-66 部管理
人员资格证书的为 2441 人。
(三) 法规监管机制基本完善
我国民航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完善。目前,我国民
航维修行业已经初步建立起以运行管理规章、维修专业管理规章、
维修执照管理和维修人员培训机构管理规章为主体的规章体系。
同时,局方发布了 49 个规范性文件,以及 91 个相关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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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以及管理办法,为维修单位的生产管理以及局方的合格审定
和持续监督检查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指导材料。
维修行业监管机制基本确立。自 2002 年民航体制改革后,维
修行业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地区管理局以及监
管局组成的三级监管格局。截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