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未完稿)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完善在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中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使中牟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投)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城投建设工程,所有参建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均应遵守本办法。
2、本办法生效后,由中牟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监理公司共同执行对承包人的罚款。处罚所得款项,由中城投项目部专户管理,用于奖励做出突出成绩的参建单位或个人。
一、现场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
承包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件事均有人管有人抓,确保环环相扣;
如发现有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照要求进行指导施工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将对承包人处以 50 元至 100 元的经济处罚;
不称职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岗位调换,如仍不称职必须退出施工现场;
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每人次罚款 100 元,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或需要旁站的部位,承包单位必须有技术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在
场,否则,视情节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至 300 元。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会议制度
监理例会:每周一上午 10:00 召开监理例会。
参加单位及人员:
中牟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
监理公司现场监理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装工程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其余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需参加会议的另行通知。
会议纪律
以上人员必须准时列席会议,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有事需提前请假,并得到主持人批准。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对于不请假且不参加例会者,每次罚款 100 元;迟到者罚款 50 元;开会期间早退者罚款 100 元。
会议坚持讲效率、开短会原则。参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会议决定事项,要求按期完成。对下发的会议纪要有异议的,必须在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
临时会议
临时需要召开会议时,及时通知各承包人或其他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参加人员
根据会议内容,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商定参加人员,各单位的负责人通知本单位的人员,根据会议时间准时参加会议。违者罚款 100 元。
二、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承包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工地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张贴在明显位置;设置施工现场应急小组,并编制应急方案。
承包人必须制定完善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对整个施工场地进行功能分区,划分出施工区、材料加工区、物资储备区、生活区、机械设备存放区等,并详尽的规划人流、物流。发生大的功能分区混用或乱堆乱放的,发现一处将对承包人处以 300 元罚款。
对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承包人的安全员和生产经理必须准时参加,未请假或未被批准、不准时参加者处以 100 元的罚款。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向项目监理部回复整改结果,由监理单位组织复查,否则将对施工单位处以 500 元罚款。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及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彻底整改的,一处罚款 200 元,如拒不整改,将视实际情况给予 500 元~1000 元的罚款;
承包人必须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发包人及监理将检查责任书签订情况,一人未签订将对承包人处以 100 元的罚款;
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才能上岗;
承包人必须定期、不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同时必须报请监理单位现场监督,发包人及监理检查记录,缺少一次将对总承包单位处以200 元的罚款;
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和工作岗位发生事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伤、死亡事故等,承包人必须立即上报发包人及监理负责人,不得隐瞒,否则视情节轻重将对承包人处以 50000 元~200000 元的罚款,同时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严格执行冬、雨季施工方案,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将对承包人处以 1000 元罚款,且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检查各种用电、用水及工程施工中各方面的安全事项,在工程施工时如发生安全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发现有随意拉线接电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