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航运/物流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总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的管理,理顺业务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综合管理
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各分支机构应遵照集团及总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建立起文件化的管理体系,经总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报备企划部。
文件化的管理体系须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财务制度;
人事、行政制度;
业务管理办法及流程;
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及汇报:
在上一年度(或月度)末,拟制工作计划、经营及管理指标等,于规定时间内报与企划部汇总报批。
对批复获准的工作计划、指标等,再分解到本分支机构内的各个部门。
所分解指标要求明确、具体、量化,有可操作性。
每月25日前按照公司固定格式上报本分支机构的月度报告(如遇节假日,应提前一、二天上报)。
遇有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公司总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人事工作
招聘辞退
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总公司提出招聘申请(应包括招聘岗位名称、名额、性别、工资待遇、年度招聘计划完成情况等),获得批准后,即组织信息发布、初试筛选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发往总公司。
日常管理
经批准录用的员工,各分支机构除了要为其办理各项手续外,还需在内部为其建立人事档案,以备日后查阅及管理。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依照集团、公司及自身的管理制度负责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奖勤罚劣,并将奖罚情况以书形式于每月22日前报总公司备案。
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工作应按年度公司制定的培训计划执行,对于已完成的培训,需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情况报备总公司存档。
人员选拔及调整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做好内部人员的业务指导,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交流。
行政工作
对外关系
未经总公司同意,任何分支机构不得对外开展诸如合作等正常业务以外的事项,如有发生,将追究8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合同管理
分支机构经常性合同应制定范本,报总公司企划部组织评审后方可实施;合同范本中的实质性条款如有重要变更,应报总公司审批。
档案管理
各分支机构应逐步建立、完善本机构的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出资证明。
立项审批表、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集团或总公司重要决议。
其它应归档的文件。
以上内容如有变更,应立即归档。
日常事务
其他如采购、办公设备使用等事项按集团或总公司的规定统一办理。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
分公司财务制度
现金、转账支出
日常办公性、消耗性支出,事先填写现金付款申请书,列明事项、金额,传真至总公司财务部,交总经理审批。收到回复后方可办理现金报销手续,批件作为附件,一并进行账务处理。
业务收付费账单的录入及转账
无论是上海港、还是内支线中转货,业务员均应在完船以后当天填写费用明细单,审核无误后,交给财务,由财务做收付费转帐。
如业务员要修改费用明细单,需填写更改单,并交经理签字后,方可转给操作录入账单,再转给财务。
内部往来账的管理
通过总公司操作的近洋、远洋货,总公司不再每票开具运费发票,双方财务通过对往来账,明细结算金额,开具总额发票,及时入账。
直接从上海港出运的货物,每笔运费均由总公司给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