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的设计标准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设计采用技术措施,合理降低与控制旅游旅馆的能耗,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旅游旅馆的节能设计。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术语 体形系数建筑物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之比。 遮阳系数实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 3mm 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之比值。 窗墙比窗墙面积与外墙总面积(含窗洞面积)之比值。 能效比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kW) 与相应输入功率(kW) 的比值。 供冷的水输送系数供冷的水循环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 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机的额定功率(kW) 之比值。 供暖的水输送系数供暖的水循环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 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机的额定功率(kW) 之比值。第三章基本规定 旅游旅馆的分级标准, 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二、三级旅游旅馆应根据其等级、当地气象条件、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建筑规模与布局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 择优选用相应的空调或采暖方式与设施。 四级旅游旅馆一般可不设空调, 但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等于大于 26℃的地区,可设置夏季降温空调设施。冬季累年日平均温度程度通过低于或等于+5 ℃的总天数大于和等于 60d 的地区,可设置冬季采暖设施。 设空调的旅游旅馆, 当冬季需要进行采暖时, 采用空调设备供热,还是另设独立的采暖系统,应根据旅馆等级与采暖期天数的多少, 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择优确定,但不得不采用直接电加热的空调设备或系统。 旅游旅馆冬夏季室内气候的设计计算参数, 应按本标准附录 A的规定采用。第四章建筑围护结构 一般规定 旅游旅馆的主要房间,宜设于向阳的和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一侧,朝向宜避免夏季太阳照射强烈方面。 旅游旅馆宜减少建筑物的外表面积。主体建筑宜避免过多的凹凸和错落。严寒地区与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体形系数,宜控制在以下。 四级旅游旅馆空调房间的空调设施,可不设新风供给系统, 可采取设置开启的外窗等自然通风措施。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的设置,应避开冬季的最大频率风向。不可避免时,要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 严寒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的要求;寒冷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并兼顾夏季隔热要求;夏热冬冷地区应兼顾冬季保温和夏季遮阳隔热要求;夏热冬暖地区应满足夏季遮阳隔热要求。 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 外窗的面积不宜过大, 主体建筑标准层的窗墙面积比, 不宜大于 。 外窗玻璃的遮阳系数,严寒地区应大于 ;非严寒地区应小于 ,或采取外遮阳措施。 外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规定。其积极温性能等级,严寒地区不应低于二级,寒会区不应低于三级,其它地区不宜低于六级。 外窗的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规定,其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围护结构的外墙、屋顶及地面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规定。第五章空调 冷源 当旅游旅馆的客房规模超过 40间时,其空调冷源应采用冷水机组。 当夏季有可利用的热源,且经济上合理时,其空调冷源宜采用额定蒸汽消耗低的吸收式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台数宜选用 2~ 3台,制冷量较大时亦不应超过 4 台,单机制冷量的大小应合理搭配。 冷水机组的选择,宜经经济化比较后,优先选用能量调节自动化程度高的机组。 当选用往复式冷水机组时,宜采用具有多台压缩机自动联控的冷水机组。 选用往复式、螺杆式、离心式冷水机组,其额定工况的能效比应符合表 的要求。当单台空调制冷量超过 698KW 时, 不宜采用往复式机组。冷水机组额定工况的能效比表 单机制冷量(kW) 机型能效比(kW/kW) <116 往复式> 117 ~ 349 往复式> 螺杆式> 350 ~ 581 往复式> 螺杆式> 582 ~ 1163 离心式> 螺杆式> >1163 离心式> 注:额定工况系指蒸发器出水温度 7℃、进水温度 12℃,冷凝器进水温度 30℃,出水温度 35℃。 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