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关于确认房屋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协议书.docx

格式:docx   大小:12KB   页数: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确认房屋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协议书.docx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2/4/2 文件大小:1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确认房屋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协议书.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确认房屋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协议书
立约人:
甲方:程保滩,系立约人冯木发舅舅,身份证号:350125196810152218
曾小兰,系立约人程保滩妻子,身份证号:360681198110145921
关于确认房屋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协议书
立约人:
甲方:程保滩,系立约人冯木发舅舅,身份证号:350125196810152218
曾小兰,系立约人程保滩妻子,身份证号:360681198110145921
乙方:冯木发,系立约人程保滩外甥,身份证号:350125198304021214
廖巧芳,系立约人冯木发妻子,身份证号:
见证人:冯春光、程月兰,系立约人程保滩的姐夫与姐姐;也是立约人冯木发的父亲和母亲。经立约人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l、甲方舅舅程保滩于2004年8月30日向原房屋所有人卢伯尧购买一套房子,座落于永泰县樟城镇马洋新村50号第四层一套(拥有共梯),。因购房人程保滩当时新身份证未申领补办,与卢伯尧办理房产过户时以乙方外甥冯木发名义办理房产过户,产权证号:樟房权证工字第0000580号。
2、当时办理购房过户时,虽以外甥冯木发身份与出卖方卢伯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实全部购房款由舅舅程保滩出资付给卖方卢伯尧。因此立本契约,双方约定:本房产真正所有权归甲方舅舅程保滩所有,即程保滩拥有对本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理等权力,乙方外甥冯木发对本房产无实际的财产所有权。
3、若甲方舅舅程保滩要求进行房产过户到其本人名下,乙方外甥冯木发应无条件且无偿配合有关方面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