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节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工作运行规程目录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工作运行规则………………………(2-5)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权力“搜索”情况表………………(6-12)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工作运行流程图…………………(13-36) 毕节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根据《毕节地区财政局工作规则》和经建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财政经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条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在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工作质量; 相互协调, 密切配合, 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和任务。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要求第五条经建科实行科长负责制,科长在局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科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第六条科内业务分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基建拨款、粮食事务、投资评审等专项业务和综合业务。每项工作原则上设一名工作人员,但科室内部分工协作,共享有关资料。第七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事项, 经办人员应及时提出初步意见或建议, 向科长报告。若涉及外单位或局内其他科(室、中心、所)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前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及时报告。第三章主要工作职责及程序(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功能委等部门研究拟定基建(技术)投资的有关政策,积极参与项目审查安排。(二)管理市级粮食、菜油等专项储备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石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等政策性补贴。(三)按照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对市直经建科管理部门年度预算进行测算,下达年初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四)拟定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五)对市级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按照上级安排, 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六)审核年度决算。第九条根据市发改委、功能委等部门下达的的投资计划, 将上级下达资金分配到各市直单位或非省直管县。第十条专项储备资金工作程序。市财政将粮食、菜油等专项储备资金列入年初预算。预算批准后,科室专项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国库支付制度将资金实拨市级粮油储备单位。第十一条政策性补贴工作程序。(一)省财政将粮食直补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在省级人代会批准省级支出预算后,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种粮农民。(二)省财政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预算后,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种粮农民。(三)市财政在收到省财政下达中央及省的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市级补贴资金预算后,市级财政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使用方案。经科室审核后,拟文下达资金预算,并按国库支付制度支付补贴资金。次年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四)市财政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石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后,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拟文下达资金预算,并按国库支付制度支付补贴资金。第十二条部门预算工作程序。(一)预算编制。按照本局的统一部署,编制部门预算。业务经办人员指导对口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汇总后,科室内部进行预算核实,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由局长办公会审定。(二)预算执行。 1、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将收到的预算指标下达非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通过预算指标管理软件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及时支付资金。 2 、追加预算由部门提出,科室审核,报局领导同意后,下达预算指标。 3、所有预算执行过程均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程执行。(三)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核查等,由局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关经办人员应提供材料和解释说明,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第十三条专项业务工作程序。根据预算来源不同,工作程序分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工作程序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工作程序。(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工作程序。 1、每年年初, 根据市级财政支出预算, 确定市级财政资金的预算规模。 2、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项目单位申请, 将专项资金预算按审核程序下达市级有关部门( 单位), 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审核支付。 3 、重大专项资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 报送市财政审核。业务经办人员将专项资金预算按审核程序下达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审核支付。(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工作程序。 1、中央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