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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大纲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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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大纲试题.docx

上传人:s0012230 2017/1/19 文件大小: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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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大纲试题.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物权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 物权法二、课程性质: 专业选修课三、课程教学目的: (一)课程目标: 通过物权法的教学,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物权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领会和掌握我国物权法的基本精神和它的具体规范内容,为学好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奠定坚实的基础。学****本课程对学其他专业课特别是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行为法等具有指导和打基础的作用。(二)教学目标: 第一章物权法概述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物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以及特征。第二章物权概述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物权的含义、本质,以及物权的效力和分类。第三章物权变动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物权变动原则、概念方式。第四章所有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取得、行使和消灭。第五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的概念、性质,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分。第六章相邻关系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相邻关系的种类和处理原则。第七章共有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以及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法律关系。第八章用益物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九章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效力、消灭。 2 第十章地上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地上权的概念、历史演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消灭。第十一章地役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地役权的取得、消灭及法律后果。第十二章担保物权概述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和一般原则。第十三章抵押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抵押权的概念、特征,以及设定方式。第十四章质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质权的特征、概念、取得、类型;掌握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的概念、特征、效力。第十五章留置权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留置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内容;掌握留置财产的内容,以及留置权的一次效力、二次效力。第十六章占有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占有的概念、特征、性质。掌握占有的成立、分类、效力,以及占有权请求权的行使。四、课程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 《物权法》是法学专业二年级学生的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科特点,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启发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因材施教原则以及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动性统一的原则。在教学中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根据教学内容,采用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以及实践教学法。五、课程总学时: 48学时六、课程教学内容要点: 第一章物权法概述(建议学时: 2课时) 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了解我国物权法的演变,对概念熟练掌握,并掌握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 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重点理解以下原则的含义: 一、物权的公示原则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使得物权人可以追及标的物而对抗任何人。这对保护财产关系的静态安全无疑十分重要,但影响了财产关系的动态安全,造成交易上的不便。为了求得物权人与善意第三人某种利益上的平衡,兼顾静和动的财产安全, 物权公示制度应运而生。物权公示制度要求将物权用某种便于以外观表征进行判断的方式对外界加以公示,从而使物权人负有公示其物权的义务,只有履行公示义务, 才能有效地保全其物权,否则,将不能得到公认和法律的充分保护。不动产物权的公示。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为登记。登记有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两种。登记对抗主义以登记为公示不动产权利状态的方法,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要件主义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但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当事人间也不发生效力。我国在物权公示方法上采取的是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主义为例外的折衷主义。 4 动产物权的公示。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与交付为其公示方法。这里所称法律另有规定者,包括以民用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为客体的物权、不动产抵押权和某些权利质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些动产物权不以占有与交付为其公示方法,而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除这些动产物权外,其他动产物权均以占有与交付为其公示方法。(1)占有的公示。所谓占有,是指人对物的掌握与控制。直接掌握与控制物者,为直接占有;间接掌握与控制物者,为间接占有。无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都可以作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手段。(2)交付的公示。交付通常是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转移。但为了交易上的便利,有三种例外情形,与现实交付具有同等效力:一是简易交付。即根据当事人的协议,将受让人原先之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这种交付方式自转让所有权的协议达成之时,或者协议约定的时候到来时,或者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完成。二是占有改定。即依双方的协议将转让人的自主占有改为他主占有。这种交付自占有改定的协议达成时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到来时完成。三是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