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改革三十年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变迁及评析
作者刘慧利  出自: 《财会学习》     2009年3期
改革三十年来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经历了两大变迁,一是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型改革。它从1978年企业基金制度开始启动,经过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制度的摸索,“利改税”收益分配雏形的形成,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完善,到税利分流收益分配模式的最终确立,这一系列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二是从1993年开始至今的、在企业产权制度变革牵引下进行的制度变迁型的现代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这一改革确立了人力资本成为企业收益分配主体的地位,丰富了企业收益分配形式,使企业收益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深入。
作者简介:
湖南理工学院经管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
1978年以前,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是和国家财政收支制度统一的,企业收益分配完全由国家统收统支,企业没有收益分配的自主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也先后进行了系列的改革,根据每次改革的特点和改革内容的完善程度,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启动(1978~1979年):企业基金制度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也开始启动。其标志是1978年开始、并在1979年作了一些改进的国营企业基金制度。企业基金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根据企业对国家下达的产量、品种、质量、劳动生产率、利润等年度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 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5%或3%不等提取企业基金。企业基金主要用于举办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弥补职工福利基金的不足以及发给职工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金等项开支。其目的是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企业基金制度是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开端,是国家开始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标志。
与1978年以前的收益分配制度相比,企业基金制度主要体现在企业基金不需要上缴国家,再由国家统一调配,企业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使用,尽管要完成国家规定的计划指标才可提取企业基金,但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二、企业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摸索(1979~1983年):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制度
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财权,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从1979年下半年起,我国开始实施以责任制为中心的国有企业改革。责任制的核心是国家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办法是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
1979年7月后,国务院连续颁布了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等5个文件。国家对企业和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多种形式的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办法,即“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全额利润留成”,“上交利润包干,超收分成或留用”,“亏损补贴包干,减亏分成或留用”和“超计划利润留成”等。
企业根据产量、品种、质量、成本、利润等五项计划指标的完成程度,按规定的利润留成比例提取全部或大部分利润留成。企业的留成利润,按照核定的比例分别提取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实行利润留成制度确有困难的,可以实行不同形式的盈亏包干制度③。
与企业基金制度相比,利润留成制度下企业留成利润较多,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