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LCP股权收益权[1].doc

格式:doc   页数:14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LCP股权收益权[1].doc

上传人:企业资源 2012/1/1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LCP股权收益权[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权收益权
股权收益权投资,顾名思义就是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权收益权。
一般采用"购买收益权+回购"的模式,即信托资金先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在信托计划终止时,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对股权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也就是说,无论所投向的股票价格涨跌与否,投资者获得的将是一份稳定的收益,而且收益率水平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一般在6%以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时代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2010 年3 月26 日,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时代信托)签订的南通总承包股权收益权买卖合同,合同期
限自签订之日起36 个月。在此期限内,新时代信托享有南通总承包
公司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收益权),即享有该公司股息、
分红和股权依法处置后的收益权。若南通总承包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实
施分红,分红所得将归于新时代信托所有,则会对公司相应年度经营
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将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质押与新时代信托,作为按约履
行收购目标股权收益权的担保。若公司到期不能履行收购义务,则新
时代信托有权对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进行处置。
3、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票为公
司按期履行收购义务提供无偿质押担保。
4、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按期履行收购义务提供无偿信
用担保。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各合同主体基本情况
(1)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利
公司主营业务: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债券承销、贷款、投资、
融资租赁、投资银行等。
公司注册地:包头市钢铁大街甲五号信托金融大楼
(2)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土
木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3)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总承包。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4)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江东广场2 幢601 室
(5)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2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对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服
务业、交通运输业进行投资;建材批发零售。
公司注册地:江苏海门市常乐镇
以上各合同主体中:南通总承包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
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南
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后两者为本公司及南通总承包公司关联
方。新时代信托与公司、南通总承包及中南房地产业、中南控股集团
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1)新时代信托:新时代信托公司通过受让南通总承包公司股
权收益权,向本公司提供资金6 亿元,新时代信托具有较强的综合经
营能力,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能够按时履约。
(2)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且有支持公司房地产业
务发展的意愿,能够为公司提供一定的担保。
(3)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备履约
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收益权,即南通总承包公司
股权所产生的财产收益性权利,包括:股息、红利、标的股权的变现
所得。
2、股权收益权的转让:股权收益权自合同签订后一次性转让,
转让期限36 个月。在此期间内,若本公司主张对南通总承包公司分
红及处置股权,则新时代信托享有公司所主张的上述权益。
3、转让金额: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金额6 亿元。
4、股权收益权的收购:目标股权收益权转让期限36 个月。本公
司按约定将于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后满33 个月和满36 个月分两次收
购目标股权收益权,两次收购价格各为信托金额总额的一半。
5、股权收益权收购溢价率:在信托期限内,本公司将按季向新
时代信托支付收购溢价,每年度应支付收购溢价=信托资金总额*10%。
6、提前收购条件:在转让价款划付乙方指定账户满12 个月后,
公司可一次性提前收购目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