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3
文档名称:

股东与股权.pptx

格式:pptx   大小:147KB   页数:6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股东与股权.pptx

上传人:静赏芳雅 2022/4/11 文件大小:14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股东与股权.ppt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 东 与 股 权
第一节 股 东
一股东的含义和构成
〔一〕股东的含义
股东是组成公司并在其中享有股东权利的人。但凡基于对公司的投资或基于其它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主体均是公司的股东。
润或盈余公积金转化为相应价值的公司股份,然后按照确定的比例向原股东赠送股票作为红利。这一方式实际上将股东的应分利润留在公司,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增强公司的实力。股东因为公司财富的增长而获得了自身可期待利益的增加。
现金红利: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分红,属于股东直接实现利益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短期利益目标的实现。
——放在口袋里的才是自己的
财产红利:以现金以外的其它财务形式分红,主要包括实物和公司持有的非自己发行的有价证券、债券等。-小规模公司偶而会有
债券股利:将应分配利润转化为相应价值的公司债券。这一形式实际上是公司向股东借债,股东将应分配利润借贷给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由公司归还本息。
但是,一定要符合证券法16条1、2款规定。
7发行新股时的新股认购优先权
指赋予原有的股东以确定的价格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购置公司所发行新股的权利。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40条2款:有限责任公司中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101条3款: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权
内容包括决定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通知股东和相关公告、负责相关议案的提交、主持决议的进行、记录会议相关情况等。41条、102条
10临时提案权
103条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11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
75条、143条-导致净资产减少
程序:首先,股东应当对股东会的相关决议投反对票;
其次,股东应当优先启动与公司的谈判程序,并在协商未果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特殊情形下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183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它途径不能解决。
13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87条2款
1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22条1款-决议无效之诉
22条2款-决议撤销之诉
股东代表诉讼,直接诉讼〔153条〕
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152条〕
指当公司拒绝或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第三人对公司所负的义务或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有权依据程序以自己名义,为了公司利益而提起诉讼。
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缴纳股款
3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
4不得抽回出资-36、92、201条
5填补出资-31条
股权的性质
一 概念
股权:股东享有的权利,股权法律关系实质上是股东基于其地位而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二 股权的分类
〔1〕自益权与共益权
划分标准-以股权形式的目的和内容为标准
自益权: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财产权
共益权: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管理权
〔2〕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划分标准-以股权受法律强制的程度为标准
固有权:不可剥夺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非固有权:可剥夺权,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剥夺或可限制的权利。
*共益权多属于固有权、自益权多属于非固有权。
〔3〕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划分标准-股权行使所需的股东人数为标准
〔4〕财产权、支配与经营权、救济与附属权
划分标准-权利行使的目的为标准
〔5〕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划分标准-权利行使主体为标准
三 股权的法律性质
〔一〕所有权说
〔1〕股权的性质属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是股东对其投入公司的财产享有的支配权。
〔2〕在公司中并存着两个所有权,即股东所有权,公司法人也享有所有权,可称之为“所有权的二重结构〞。
〔3〕公司法人所有权并不是对股东所有权的否认,只是使股东所有权表现为收益权及处分权。
〔4〕股东认缴出资、持有股份并非丧失所有权,而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和实现所有权。因为公司是股东共同设立的,股东对公司财产理应享有所有权,而股东会就是股东行使所有权的法定途径。
〔5〕股权的所有权性质可进一步定性为财产所有权中的按份共有〔也有人认为是共同共有〕。
传统所有权-直接支配权
股权-间接支配权〔股东授权董事会对财产行使权利〕
传统所有权-客体有形物
股权客体-公司
〔二〕债权说
该学说认为从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时起,公司实质上就成了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认为股东认缴出资、持有股份,只是为了获取股利分配。股权的实质为债权,以请求股利分配为目的的债权或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