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2资金及有息负债管理办法
资金及有息负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资金是企业的核心资源,资金安全关系企业生存;负债是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度的
有息负债规模、合理的结构,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因此对于拥有有限多元产业集团的
集团、瑞安金融集团 a、100万元(含)以下的大额资金支付由集团审批。
b、超过100万元的大额资金支付,集团审批通过后,需上报控股公司资金及财务部资金经 理审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控股公司总裁审定。
c、超过200万元的大额资金支付,集团审批通过后,需上报控股公司资金及财务部资金经 理审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控股公司总裁审批,董事局主席审定。
第三章内部资金流动管理
一、管理原则
1、控股公司以维护资金安全、快速流动,保障企业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进
行 系资金流动性管理,根据整体情况在****系内进行资金调拨。
2、总量均衡原则。即在保证支付准备的前提下,通过负债和营运资金总量对资产总量的制
约,保持负债、营运资金和资产的总量均衡,控制超负荷经营。
3、适时调节原则。即资产和负债保持一种流动性状态,当出现流动性缺口时,通过资金调
剂、增加负债的方式来满足流动性需求,扩大经营规模;当流动性需求减少、出现多于头
寸时,又可缩减负债规模或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获取盈利。
二、内部流动
1、产业集团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由各产业集团审批。
2、产业集团内部资金流转,在产业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解决,控股公司原则上不对此类业 务进行资金调拨。
3、产业集团间的资金调拨,由控股公司统一调度。未经控股公司批准,产业集团之间不可
进行资金调拨。资金调拨时,由资金调出单位发起调拨申请,经本集团审批后,上报控股公
司进行审批。
4、所有资金往来,均须以法理结构为基础,以独立法人单位的名义,由资金供需双方签订 借贷协议或合同。合同或协议中应确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资 金占用费及其结算方式、 逾期借款资金占用费调整幅度等重要项目。特殊情况必须经控股公
司审批后方可。
三、利润分配
1、各产业集团均有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义务和责任。控股公司在下发年度经营计划时, 下发利润分配要求。
2、各产业集团在联动账户需按时备足利润分配所需资金,控股公司到期从其联动账户上收。
未能按时、足额上缴预分配资金者,可对集团总裁、财务总监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将未能按 期分配金额按内部资金使用利息计息。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
采取 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适时监控 ”的办法进行。
统一管理: 即由控股公司经营管理层统一制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和政 策,在 系范围内统一进行流动性资产配置。
分类指导:根据实现 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的需要,针对各业务单元的实际 情况,分别对每个业务单元的资金上收比例确定不同的年度目标值。
适时监控:通过定期编制、填报流动性风险监测表,适时分析、监控流动性资产运行状态, 掌握整体运行方向,预测运行趋势,调整运行偏差。
1、通过编制月度、季度、年度流动性风险监测表对 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 情况进行监测。
2、流动性风险管理在控股公司决策层统一指导下进行,控股公司资金及财务部对有关资产负
债的重大事宜提出决策建议,监督、指导 系流动性运行状况。
3、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