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100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17/2/19 文件大小:10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推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 川府发〔**〕 3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广府发〔**〕 28号) 精神, 为提升我县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结合** 实际, 现就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激励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 提高发展质量, 加快转型升级, 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产业优势,做大建筑业经济规模。(二)目标任务。 2020 年底,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实现 2亿元左右、年均增长 27% 左右。力争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达到 1 家以上,三级企业达到 3 家以上;建筑从业人员达到 3000 人以上。(三)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验检测等单位实行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 拓宽服务领域。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土地、房产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下, 免征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过户费和工商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1. 鼓励兴办建筑企业。凡在我县注册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取得三级资质的, 且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年产值 2000 万元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 10 万元奖励。 2. 鼓励县外建筑企业到** 注册。对转入我县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年产值超过 1 亿元的,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年产值超过 8000 万元的, 给予 40 万元的奖励; 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年产值超过 4000 万元的, 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 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正常经营1 年以上年产值超过 200 0 万元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 3. 建筑企业资质晋升。对在** 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三级升至二级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 扶持企业参与本县境内工程建设。对于县内 50 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 ** 省人民政府令第 197-1 号)第三十四条,即: 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 县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5. 减轻本地企业负担, 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对于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信誉好的本地企业, 可由业主单位代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 加快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建筑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项目可享受同工业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五) 支持人才队伍建设。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 3 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项目负责人, 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 破格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