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北区域事业部管理制度汇编之学习积分管理办法学习积分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学录员工在公司的学习经历, 建立完整的学习档案, 为开展员工发展的工作提供支持,特制定《学习积分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东北区域事业部及下属公司三、获得学习积分的渠道 1 、参加公司内部培训 2 、参加外部培训 3 、分享或内训师授课 34、外出交流考察个人业余进修 45、个人业余进修 6 、提交个人发展报告、工作总结外出交流考察四、学习积分的计算方法 1、积分渠道 1-3 按课时计算,即学习积分= 学习课程积分系数× 课时数(1 小时为一课时) 2、积分渠道 4-6 按次数计算,即学习积分= 学习课程积分系数× 次数五、学习积分系数标准 1、参加制度流程学习宣讲、日常业务操作训练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 2、参加除制度流程宣讲、日常业务操作训练外的公司内部培训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3 、参加外部培训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1 .0。 4、主讲( 外训/ 考察后的) 分享或内训师课程的主讲人学习课程系数为 。个人职称晋级、学位提升或提交个人发展报告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 5、外出交流考察(不包括对供应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察)提交考察报告、提交个人发展报告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 6、个人职称晋级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6 .0。外出交流考察提交考察报告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 7 、个人学位提升的学习课程积分系数为 。学习课程积分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确定,在培训通知中公布。六、学习积分的使用和申请 1 、员工每年度的学习积分不得少于 36 分,否则薪酬调整和职级晋升不予考虑,学分低于 20 分的, 入职不满一年的, 根据实际入职时间折算学分, 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对于超东北区域事业部管理制度汇编之学习积分管理办法额完成学习积分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现金或物质奖励。 2、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签到与培训要求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