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xxxx工程工程部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为改进和完善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原则
1、合法自愿,工程及单价表》(附表三)中的工程工程及工作内容必需接受内部计量规则中的工程名称及工作内容。个别工程工程,假设建立单位(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可以另行签订可以适应有关检查的合同,但该合同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3)自带劳务合同形式:工程部或工程公司自带劳务组织施工的,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必需与每一名劳务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文本接受《临时合同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附件一)。
4、签订合同前,工程部必需依据不同分包形式的要求对外部劳务队伍进展相应的资信审查,依据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管理方法》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公开竞标招标方法》中的相关要求,按外部劳务队伍招募制度择优录用。
5、合同签章手续必需完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亲自签字,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合同专用章。
6、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由工程部具体负责施行,严格执行以下报批程序:
(1)工程部审查外包队的相应资信证件的原件,对该原件的真实性负责。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填写《工程经理部签订合同审批表》(附表四)并签署具体意见。将资信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外部劳务队伍公章)、拟定的合同文本和《审批表》上报审批;
(2)报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部门审查外部劳务队伍的信誉状况;
(3)报本钱管理部门审查核定分包价款;
(4)报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5)报公司指导审批;
(6)公司指导在《工程经理部签订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正式签订合同。
未经以上程序进展审批或审批未获批准,工程部不得签订合同。
7、通过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进展施工的,必需坚持先签合同再上场。工程设计资料不全、工程量不明确的工程进展分包,应依据上级本钱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签订单价分包合同;发生变更的应刚好签订补充协议。
8、严禁在合同中为外包方供应任何形式的担保。
9、严禁外包方再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10、工程部租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必需签订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文本接受《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附件二)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范本)(附件三),签订合同的程序与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程序一样,合同单价不允许超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最高限价。
11、劳务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工程工程承包单价及费用表》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不变费用及可变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工程部限额供应材料款按合同规定计价时扣回,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收取机械设备台班费及周转材料租赁费计价时扣回。(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工程工程承包单价及费用表》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不变费用及可变费用中的电费、
燃油费、地材费、模板费等费用,不含可变费用中的砼、钢筋、火工品、防水材料等由工程部限额供应的材料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劳务分包工程及单价表》中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的不变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劳务分包合同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