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助听器验配操作技术规范
助听器验配操作技术标准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正确引导助听器销售和助听器验配行为,维护听力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助听器属于
助听器验配操作技术规范
助听器验配操作技术标准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正确引导助听器销售和助听器验配行为,维护听力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助听器属于用于补偿听力的康复设备,必需经过验配方能运用。 第三条 助听器的验配须要具备相应的环境和硬件条件。
第四条 助听器的验配必需由取得验配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进展操作。
第五条 验配运用的助听器必需是经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视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 第六条 验配机构负责助听器售后效劳。
第七条 助听器耳模材料必需是对人体无损伤,不产热、无形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化工产品。
其次章 一般要求
第八条 助听器验配用房要相对集中,运用总面积应>40m。按功能划分为接诊区、测听区、助听器调试区、康复
指导区。
2
第九条 验配所需物品和设备至少应包括:耳镜、声级计、纯音听力计、声导抗仪、计算机、编程器、助听器分
析仪、听力语言康复评估用具、制取印模设备等。
第十条 测听和助听器验配设备要按规定,定期送计量监视部门进展检验和校准。
第三章 助听器验配适应证及转诊指标
第十一条 听力障碍分级标准:轻度听力障碍〔26-40 dB HL〕;中度听力障碍〔41-60 dB HL〕;重度听力障碍〔61-80
dB HL〕;极重度听力障碍〔>80 dB HL〕。
第十二条 助听器适应证:首选听力损失<90dB HL的感觉神经性聋患者,听力损失>90dB HL,短暂不具备人工
耳蜗植入条件者,也应刚好选配相应的助听器。
第十三条 原那么上要双耳配戴助听器,如因故只能单耳配用时,必须要向患者讲清单耳配戴助听器的缺点。 第十四条 遇到以下状况应停顿向听障者引荐助听器并首先考虑就医。①传导性耳聋; ② 发生在3个月内的进
行性听力下降; ③反复出现的波动性听力下降;④伴有耳痛、耳鸣、眩晕或头痛; ⑤外耳道耵聍栓塞或外耳道闭锁。
第四章 助听器验配程序
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