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创业板IPO简介
及审计要点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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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业板IPO的一般要求
提问及讨论
对拟在创业板IPO企业的审计
特别关注事项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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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在中国
1998-2000年
2009年3月
2009年9月
2001年11月
创业板在中国
提出创业板股票市场问题
1998/12 国家计委提出“今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
1999/01 深交所提交《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
1999/08 国务院提出“适当的时候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同期香港创业板开设
2000/04 证监会提交《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
2000/10 深交所停发新股筹建创业板
网络股泡沫破裂
2001/10 安然事件爆发同年8月银广厦事件爆发
2001/11 总理表态先整顿好主板再推创业板
再次启动创业板工作
2009/03 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2009/06 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正式进入操作阶段
2009/07 证监会公开受理创业板IPO申请
2009/08 创业板发审委成立
2009/09 发审委首次召开会议7家企业通过
2009/09 首批10家创业板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
2009/10 举行创业板开板仪式并月底28家企业成功集体上市
创业板在中国
自09年9月至10年7月
163家上会
97家已在深交所挂牌
33家正在发行和等待批文过程中
33家未获通过
工作成果盘点
目前有近200家公司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并已进入审核周期
另有2家上会前临时取消审核
苏州恒久取消发行
河南新大新材过会后因专利和官司等问题暂缓,现已发行。
上市工作的系列依据文件
文件名称
施行时间
《证券法》
2006年1月1日
《公司法》
2006年1月1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09年5月1日
2009年6月5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9年12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2009年7月
《企业会计准则》
2007年1月1日
创业板与主板IPO条件的差异比较(一)
条件
A股主板
创业板IPO办法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创业板与主板IPO条件的差异比较(二)
条件
A股主板
创业板IPO办法
盈利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创业板与主板IPO条件的差异比较(三)
条件
A股主板
创业板IPO办法
董事和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初审征求意见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无
创业板的特别要求
具体类别
细则
创新要求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