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6
文档名称:

企业创业板上市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ppt 26).ppt

格式:ppt   页数:2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企业创业板上市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ppt 26).ppt

上传人:管理资源吧 2011/12/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企业创业板上市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ppt 26).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创业板上市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意见稿)主要法律条款解读
提纲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架构
二创业板的定位问题
三持续经营时间问题
四主要资产权属问题
五主营业务问题
六实际控制人问题
七财务指标问题
八持续盈利能力问题
九税收问题
十重大或有事项问题
十一股权问题
十二“五独立”问题
十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十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问题
十五重大违法行为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问题
十七招股说明书的签署问题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2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架构
基本法律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三板
非上市公众公司
股票交易市场
(OTC)
《证券法》《公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不上市的管理办法》(制订中)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3
二创业板的定位问题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成长型创业企业特别是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特的核心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新产品的价值的过程。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4
三持续经营时间问题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自然人股东个税?评估?整体变更与整体改制?整体变更与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外商投资企业?国企改制?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5
四主要资产权属问题
第九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房屋?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软件著作权?厂房租赁?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6
五主营业务问题
第十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7
六实际控制人问题
第十一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重组/幅度/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大变化?
从立法意图看,《首发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旨在以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为标准,判断公司是否具有持续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以便投资者在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拥有较为明确预期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2017/11/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曹平生律师
8
六实际控制人问题-多人共同控制情形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四)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应当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没有充分、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