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比良社会风气而努力。
、镇政府领导,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业务上受文化局的指导和辅导。
,文化站专职人员专职专用,并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在调离、辞退等问题上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搞好协作,相互配合,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三个文明,国内外形式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
、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和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的建设工作。
、年度考核,奖惩分明。
、设备属国家或集体固定资产,产权归文化站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书刊阅览室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书刊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书刊目录的检查维护工作,指导读者使用书刊目录。
4、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5、负责搞好阅览室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6、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年定期清点一次。
书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1、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安静卫生,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2、本阅览室书刊每人每次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3、如需借出本室书刊,请与阅览室管理员办好借还登记手续。
4、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资料,如发现撕、割、涂画或偷盗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赔偿。
 
电子阅览室开放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进入阅览室免费阅览。
2、请按照指定机位上机,遇有异常或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管理员联系解决,不得随意更换。
3、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各种光盘、软盘、优(U)盘等存储设备,确有需要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带入使用。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和不健康内容的网站;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危害的程序。
4、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和上机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打闹。
5、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6、管理人员要按时开放电子阅览室,负责对电子阅览室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电子阅览室上机登记。要随时监控各浏览者上网查阅的内容,制止在室内进行非学习性的网上活动或上机游戏等行为。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室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接收、存储、整理、传播文化信息资源,制定学习和活动计划。
2、具备共享工程上岗资格证,积极辅导群众上机操作使用。
3、合理安排学习和活动时间,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参加学录,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馈资源利用情况。
5、建立设备运行维护档案,加强病毒防范管理,详细记录每月的设备检查、维护和运行情况。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