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经办管理风险分析及建议
摘要:国内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长期居高不下,在企业生产期间常常发生各种工伤事故。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推出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在经办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风险。为不治身亡,社会保险机构还须向工伤罹难者的家属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
我们应当看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好的,我们也要看到这一制度在运作中遇到了一些经办管理上的风险: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加大
自实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以来,各地方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便不断扩大。以温州市为例,,;2013年,,相较于上年增长了10%;,相较于上年增长了14%,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明显上升,而且其增幅超过了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增幅。長此以往,势必出现较大的缺口,甚至造成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
(二)社会保险机构追偿难度大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在10天内偿还。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社会保险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待遇比较困难,有的民营企业发生重特大工伤事故(如爆炸、火灾)后,全部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化为乌有,企业随之注销,社会保险机构不可能在一片废墟上追偿到钱款。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缺乏道德素质与公民意识,发生工伤事故后直接跑路,社会保险机构却对这些逃之夭夭的老板无可奈何;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债台高筑,甚至借高利贷维持企业运营,企业长期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本拿不出钱来。有专家对2014年广州市工伤保险基金运行进行了专项研究发现,截至2014年8月,广州市工伤保险先行待遇支付累计达188万元,但社会保险机构却未能向用人单位追偿到一分钱。
二、完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的建议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与市场环境发生频繁、复杂的互动;而市场环境又始终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势必遭遇各种各样的风险。应当看到,这些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正常现象,而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主动完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积极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以管控风险、防范风险、减少风险、化解风险。
(一)主动辨识各种风险
运用SWOT分析法对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的确存在着追偿难度大的劣势(weaknesses),同时还要面对许多不确定性的挑战(threats);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劳动者的欢迎,具有较高的道义优势(strengths);从长期来看,我国工伤保险与发达国家,尤其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opportunities)。所以,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坚定起信心,应当看到当前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中遇到的种种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困难;应当主动辨识各种风险,运用标准调查表法、风险因素分析法、现场调查法,仔细识别各种风险,评估这些风险对于工伤保险基金运行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