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管理,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增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博管办)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站归口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受公司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博管办业务指导。
第三条工作站采用与流动站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模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工作站和博士后的管理。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公司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公司成立博士后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作为工作站的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隶属领导小组领导。人力资源部下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其成员由人力资源部、科研中心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公司博士后工作,指导博管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审定工作站发展规划。
(二)审批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三)审批科研项目立项、开题、中期、结题报告。
(四)审批项目科研经费预算。
(五)评聘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博士后指导导师。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评审博士后进站人选和科研方向。
(二)指导博士后课题研究。
(三)评审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
第八条博管办主要职责:
(一)落实公司关于博士后工作的政策,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要求。
(二)制定工作站发展规划。
(三)负责工作站与流动站之间的合作事宜,组织签订和执行有关合作合同。
(四)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五)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管理,为博士后人员开展研究提供服务。
(六)负责博士后的在站管理和考核,组织有关专家定期检查和考核博士后的工作情况。
(七)负责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研究成果奖项的申报和管理。
(八)提出专家委员会和博士后指导导师候选人,并负责办理相关
手续。(见附件1)
招收计划
第九条博管办应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拟定工作站年度项目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根据获批的年度项目计划,博管办拟订当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工作站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选择联合招生流动站,并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与流动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进站管理
第十一条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人员,均可向我公司申请进站工作。
第十二条国内博士申请我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同意来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信函。
(二)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方可进站工作)。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含原件)(见附件3)。
(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答辩通过证明,证书发放后应尽快交验)。
(五)两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见附件4)。
(六)近两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
(七)已婚人员需要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根据我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撰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博士培养类别证明材料。凡属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或与原单位有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博士,还须提供委托单位、定向单位或原部队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人作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应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第十三条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申请博士后岗位的,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驻外使领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三)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学位证明材料。
(四)博士生导师或研究组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外籍导师)的推荐信(见附件4)。
(五)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方可进站工作)。
(六)近两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七)根据我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撰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已婚人员需要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四条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博管办负责。博管办组织面试,由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分别派出人员担任面试官,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对其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评议,给出考核意见和录取建议(见附件6),经领导小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