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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鼓励协议 本文简介: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鼓励协议甲方:××公司全体股东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鉴9 页
转换期:是指乙方要求将甲方授予的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期限。
行权日:是指乙方执行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日期,也就是将分红股购置成银股的日期。
转换价格:是指乙方执行分红股转换成银股时的购置价。
回购:是指集团甲方将乙方所持有的银股购回的行为。
鼓励权益:是指乙方享有的相关权力和利益,包括分红权、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权利、银股享有的留存收益权、满意必须条件后银股的继承权等。
二、
协议标的
1、甲方经过全体股东相同同意,确定授予乙方控股股东占有的集团内企业和参股企业
%的分红股,乙方〔是
否
〕具有转换权。此份额是指占甲方所持有股份的
%而不是企业总股份的
%。详细范围如下:
表一:集团参股企业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甲方投资金额
占股比例
甲方的权益
1%的鼓励权益价值
小计
表二:集团控股企业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持股金额
占股比例
净资产总额
甲方的权益
1%的鼓励权益价值
小计
2、甲方授予乙方股份的范围,随甲方占有的集团内企业和参股企业数量及股份的改变而改变,但本方案实施后由员工干脆入股新建的企业或参加的工程因已考虑了员工鼓励,故甲方所持有的这局部股份除外。
3、乙方〔是
否
〕将甲方本次授予的分红股份额的50%转换成银股。
选择将甲方本次授予的分红股份额转换成银股的:转换期不得超过半年;转换后,自动稀释所持有的分红股份额;以上述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
万元〔2022年6月30日止〕为基数,转换价格为净资产的50%,折算后双方确认按
万元作为购置价。
4、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计算出上一年度可供安排的净收益。乙方可得分红额为甲方授予乙方的分红股份比例乘以年度可供安排的净收益。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进展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可供安排的净收益总额,并将此结果刚好通知乙方。假设因特别状况未能完成结算时,可在二月十日前进展预结算,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月底。
甲方在计算可供安排的净收益时,已列支的甲方个人费用要在费用总额中剔除,计入可供安排的净收益中。已列支的甲方个人费用在报账时单独反映。
2、乙方在每年度的春节前的7日前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除享有股份分红外,还可同时享受年终嘉奖基金鼓励。
5、分红股和年终嘉奖基金可追溯至2022年元年1日起执行,2022年所实现的净收益,乙方享有遵照此计算的分红额和提取的年终嘉奖基金。
四、转换权的行使
1、乙方取得分红股份满五年,有权再次要求甲方将分红股转换成银股,转换日为满五年当年的6月31日或12月31日〔以满五年后最先接近的日期为准〕,但行权日从转换日起不得超过半年。不行使转换权的,接着为分红股。
2、转换价格以可转换的股份在转换日对应的净资产为根底,〔打五折〕。
3、乙方在公司效劳期满十年,当年的6月31日或12月31日〔以满十年后最先接近的日期为准〕分红股可转换为银股,转换价格为零。
五、分红股、银股的存续及退出
1、乙方在公司效劳期间,分红股存续,从离开公司之日起,分红股自动作废,未分到的红利不再兑现。
2、乙方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