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秀屿区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15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4]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统筹安排,派位落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2014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片区及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招生
1、城区学校招生
小学: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秀山朱厝、大营、过山村的适龄儿童;笏石中心校招收北埔村、居民委员会、秀山村适龄儿童;坝津小学招收坝津村适龄儿童;海滨小学招收顶社村、中晖地产购房住户适龄儿童;大丘小学招收大丘村、吴黄村适龄儿童。
初中:实验中学招收户籍在北埔1队、顶社7队、吴厝村、东峤魏厝、凌烟、梁厝、前沁、东蔡、万兴村的小学毕业生。秀山中学
招收户籍在笏石中心、秀山、田头、坝津、东华、西洙、海滨、下郑、实验小学的毕业生。
2、其它中小学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
3、户籍在2013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片内且符合政策条件(见下表)的按就近划片入学。2014年1月1日后迁入上述两所学校片内户籍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往区教育局报名,参加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学校
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
户籍在北埔1队、顶社7队、吴厝村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东峤魏厝、凌烟、梁厝、前沁、东蔡、万兴村的小学毕业生
区直机关、垂管部门、驻地部队、笏石镇政府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实验小学
户籍在秀山朱厝、大营、过山村的适龄儿童
2013年6月1日以后在城区范围内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住户直系子女。
4、就学对象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片内报名随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投靠或挂户定为不符合条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属区委区政府机关、笏石镇政府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单位编制证原件;
(4)小学须提供防疫接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整本);
(5)房地产购房住户子女入学须提供房地产公司开具的介绍信、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
(1)2014年1月1日后户口迁入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就学对象。
(2)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已交房且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能够提供水电缴费发票和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之一的适龄就学对象。
(3)在城区内工作且暂住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暂住、务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2、符合上述几类适龄儿童可在规定的时间到区教育局报名,认定、审核由区教育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