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5 / 6
编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平安方针,落实平安事故“四不放过”责任制,追究平安责任方责任。
2、乙方必需交给甲方一份乙方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作备案,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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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由乙方统一购买并达到金额标准要求,并列出名单交由甲方,且供应相关保单、参保证明给甲方存档。
3、乙方在工作中必需维护甲方的形象、荣誉,做到文明施工。人员到位后,乙方以文件形式上报到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上岗证资格证、岗位配置状况。
4、乙方需配备满意工程须要(工艺要求)的施工工器具和工程车辆,以及生活工作用车辆1辆,进场后乙方施工人员伙食及住宿问题由乙方自理。
5、乙方劳务承包人必需和每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为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人员购买意外人身损害保险;发放合格的个人劳动爱护用品和平安防护用品(如双保险平安带、平安帽、棉质工作服等)。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需进行年度身体健康体检和按要求持有进网电工证、登高证、高压电工证三证,并参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区统考或南宁供电局的平安考试。
6、在施工时乙方按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平安规范要求。
五、工程施工期限、工程计量、结算方式:
1、施工期限 2017 年 3 月 20 日开工至 2017 年 5 月 20日,共 60 个日历天。
2、本工程乙方所得费用的计费方式,价格已包含施工中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风险。
3、①本工程乙方应得施工费用包干价金额:人民币 。
②以上该工程合同金额已包含乙方请款时开具的劳务发票税金3%。
③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成达到30%后起先计量。每月支付量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申请工程进度款乙方应供应书面申请并由项目部负责人及施工管理员签字后上报公司审核批复;工程竣工时,工程款支付达到总工程款额70%,付款时乙方应开具相关税务发票给甲方;余下的30%在竣工验收并合格移交书面文件并通过业主审计完成后两个月内支付2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按业主要求在保质期壹年内无质量问题,按要求返还给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修理。
④依据甲方拨付进度款的比例按合同金额支付80%后停止支付的要求,乙方余下金额待乙方办理好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材料退回手续的办结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⑤余下合同总金额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留存业主帐户,待质保期期满业主付给甲方后五个工作日付给乙方,退质量保证金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在办理款项时应出具肯定状况说明。
4、乙方在施工时必需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不得有意削减工程量,否则在结算时总价相应削减。如因自然灾难缘由造成不能按期施工,乙方的施工工期顺延。
5、乙方必需依据工程须要,按时按质完成,按要求配备人员的数量到位,乙方有义务对工人进行培训,要求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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