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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庭审一贯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良好途径。通过这种方式: .
模拟庭审一贯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良好途径。通过这种方式能让我们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案件真实的审理过程和庭审的程序,进而体会和学习作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素养和技能。很多专业课程除了基本的理论教学,都增设了实践教学的环节,而我们实践教学的形式基本都是进入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庭审。本学期我们的中国司法制度与法律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环节就为我们安排了一个模拟庭审。
在正式开始模拟庭审之前,老师首先给我们同学分了组,大家根据庭审角色被分到了不同的小组。我被分到了证人组,同组的同学还有刘俊呈、刘俊文、蔡厚友、张雪等。以前的模拟庭审中,担任过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我头一次以证人的身份参与到庭审中,这不免使我心中多了几分新鲜和好奇。
本次我们要模拟的是一个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刑事案件。案件大致经过是一个知名歌星曹某某于2013年3月21日晚酒后驾车,行至内蒙古大学路段时与一辆出租车相撞,致使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曹某某随即逃离肇事现场,逃往香格里拉酒店,最后在酒店被警方抓获。在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信息之后,我们开始着手模拟法庭上的内容。本次模拟中,我充当辩护方的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是被告人的好朋友,由于另一位儿时伙伴在案发当天从国外回来,所以相约当晚在呼和浩特昭君大酒店吃饭。曹某起初并无喝酒之意,但在我们强烈的要求下才喝的酒,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52度的高浓度白酒将原有的低浓度白葡萄酒进行了对换,所以才导致体内酒精浓度过高。通过一系列问题的回答和陈述,我想要证明的是被告人曹某某并没有主动喝酒的意图,而且在代驾迟迟未到的情况下才去驾车,主观上并没有酒驾的意图,从一定程度上证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比较低,进而希望法官在量刑上给予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考虑。我方的其他两位证人分别是KTV的老板以及被害人的家属,他们分别证明了被告人曹某主观上并不是想要逃逸,而是想稳定一下情绪再去自首以及事后曹某给予被害人一家七十余万元的经济补偿,以上证据均反映了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意不重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均能成为从轻或减轻被告人罪刑的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我了解到证人的证言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非常重要,在一定程度上会成为合议庭对被告人量刑的依据。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法庭的公正审理和审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证人必须客观、真实且公正的反映出案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如实供述,不能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否则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受到刑法的处罚。每位证人在开始供述之前,法官都会询问证人的基本情况,证人需要如实回答,并且要当庭在如实作证保证书上签字,以此作为依法履行作证义务的依据。凸显了我国司法部门在审判案件时对于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等方面的重视,从而保证了案件审判的公正,有效的降低了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