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经信技术〔2011〕114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
浙江省技术创新专项、应对技术性贸易
措施技术攻关专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经贸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局),相关行业协会、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工业转型升级310推进计划”,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技术创新专项、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攻关专项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2011年度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领域(见附件1)。项目建设应当对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有较强的促进作用,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项目承担企业应是在浙江省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省技术创新专项计划的项目应当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完成验收时必须拥有授权专利或专利受理通知书。
(四)已列入过省级以上同类科技计划的项目,或项目承担企业有一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省技术创新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原则:省技术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原则上不超过3项,各市原则上不超过5项;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攻关专项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原则上不超过1项,各市原则上不超过3项。省技术创新专项(储备项目)计划不受项目申报名额限制。
(二)相关省级行业协会(协会名单见附件2)可以推荐本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的项目不超过5项。由行业协会推荐列入计划的项目,其项目监督、验收等管理工作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经信部门管理,行业协会参与监督和验收。
(三)申报项目直接投资额应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直接投资额包括项目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专利和软件购买及研发费用)。
(四)申报企业要说明本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情况,对于已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产学研合作情况良好的企业将优先予以支持。
(五)申报企业须对照《2011年度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列注项目所符合的条目。对符合我省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且具有突出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我委将择优予以重点支持。
(六)省技术创新专项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攻关专项项目的申报材料格式和要求相同。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计划表和项目立项建议书(一式两份);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书,购买专利需提供购买合同;项目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于2011年4月15日前由各推荐单位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其中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在报送省经信委的同时抄报市经贸委(经委)备案。各地、行业协会在报送项目材料的同时应附项目计划汇总表及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项目材料受理单位: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杭州市易盛大厦五楼5013室,联系电话:0571-88228123)。
省经信委技装处,联系电话:0571-87058112、87056942;联系人:罗仁宏、张向阳。电子邮箱:******@zjjxw.。
附件: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1年度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领域
一、轻工行业
(一)食品行业
1、分离、杀菌、保鲜、营养强化等加工技术
2、传统发酵食品机理研究和应用
3、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
(二)现代纺织业
1、新型聚酯专用纤维
2、立体结构复合材料的制备技术
3、新型纺纱、织造和纺织品设计工艺技术及装备
4、印染行业节能、节水(无水)、低排放加工技术及环保型整理新技术
5、纺织品数码喷印技术及装备
6、印花色浆、助剂、染料自动称量、配送系统技术及装备
7、针织物平幅连续式生产技术及装备、平幅印花后水洗技术及装备
8、高效节能低排短程烘燥定型成套设备
9、医疗卫生及环保、节能、过滤等产业用纺织新产品
(三)皮革行业
1、清洁化、高吸收的脱毛剂、加脂剂、染色材料及染色助剂生产技术
2、无铬鞣剂及其系列配套助剂、铬鞣助剂、新型鞣剂及复鞣剂产品
3、皮革及其制品的边脚料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和综合利用技术
4、优质鞋用材料生产技术
(四)造纸行业
1、新型纸产品的开发和清洁化生产技术
2、具有防油、防水、防火、保鲜、冷藏等功能性纸包装产品
二、化工行业
1、化工绿色生产工艺技术
2、新型节能高效的加热、分离、干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