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五原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关于新时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 总体方案》,为保障我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农村宅基地 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对腾 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闲置地进行整治,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合理利用,促 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开展村庄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结合项目区实际和 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项目区内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促进农 村生活条件的改善。
五、工作思路 在《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基础上,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区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发展计划、 土地利用政策和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土地整治工作特点,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整 体性、全局性安排。
六、主要工作程序
项目准备阶段 落实项目的组织机构,成立五原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并在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编制土地 整治方案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做好项目宣传和群众思想动员工作,为项目 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项目可研阶段 开展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清查,编制项目申报立项材料,完善项目申报手续。
项目设计阶段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和测量单位,编制和评审项目规划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 预算,并修改完善施工技术图纸。
项目招标阶段 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确定项 目监理单位。
施工建设阶段 全面启动项目建设,组织项目施工、工程中间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期保 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组织对项目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竣工验收阶段 按规定程序编制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并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出 具审计意见;组织项目竣工初验和终验,下达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和项目财务决算 批复文件。
七、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国家下达 。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从土地出 让金、耕地造地费中支出。
(二)资金管理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资金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进行管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严格 按预算支出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土地整治工程专 项资金,凡挤占、挪用和截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立项目预拨前期工作经费制度,及时下达预算资金,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建成后续管护制度,明确项目所在地后续管护的责 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 为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领导,成立五原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领 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财 政、发改、农业、水利、交通、环保、建设、监察、审计、林业等相关部门为成 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 资源局长担任。
(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 实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