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九届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3〕9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12日
贵州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切实做好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以“一好双强”为目标,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协会负责人、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到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到2014年3月31日结束。本届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操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建立机构。为加强对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民政厅。各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指导机构。
2、制定方案。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选举工作方案。选举方案应包括选举日期、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等。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竞选人,自觉遵守选举纪律。引导广大群众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4、培训人员。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让广大选举工作人员、选举骨干掌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5、落实经费。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的规定,各级政府都要安排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6、做好村财审计。各村在选举前,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财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