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2
法理学
一、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
,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征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严格。
。
。
二、宪法的本质
、集中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
;
。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
; ;
; 。
四、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
。
五、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
: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
: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
六、宪政的概念及特征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1.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七、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政是宪法的具体实现过程或状态。
,侧重于静态的调整;,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的实施。
;而宪政提供的更多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8
八、我国的国体及其实质
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
;
。
九、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
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基本内容及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
基本内容:
。
。
,受人民监督。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性质:
。
9
。
十一、选举制度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十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
;
;
;
。
十三、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