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为明确《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法,特制定本细则。
2 项目报批
,报集团发展规划部核准。
(包括技术改造和非生产性建设)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第6条规定,于项目计划实施前一个月报集团发展规划部核准。
项目申报材料内容
需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将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并简要说明报集团发展规划部;不需政府核准的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上述申报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选择,但项目申请表所列内容本材料中必须齐全。
填写项目申报简表,格式见附表(—)
3 签订《项目负责人责任书》
,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签订《项目负责人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与集团公司签订《责任书》:申报企业上年末资产总额在3亿元以上(含3亿元)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项目;申报企业上年末资产总额3亿元以下且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项目。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由实施项目的成员企业选派项目负责人,并由其与成员企业的总经理签订《责任书》(项目负责人责任书样式见附表2)。
《责任书》中所规定的投资额、工期、质量要求等事项组织项目建设,并实行建设项目终身负责制。
4 项目的实施
。执行《企业招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凡集团公司审批并与实施企业签订《责任书》的项目,各实施单位必须按月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表,于每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格式见附表3)。
、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5 项目验收
:
,包括政府部门审批文件,集团审批文件,招投标程序,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工程预决算资料等。
。包括项目的完成质量,设备运转情况,项目可行性的验证,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等项内容。
。
。
,一律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经集团公司审计部确认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未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委托审计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不属于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但集团公司审计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进行专项审计。各成员企业、代管企业自行审批的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也要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审计,非经审计的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责任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通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组织验收。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会同集团公司审计部和其他有必要参加的部门和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其他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将验收报告报集团发展规划部备案。
、造价等审计结果出据审计意见,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就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出具考核验收意见。
6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解释。
7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资回收期
投资收益率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效益测算及风险分析:
申请公司意见:
(单位签章)经理签字:
年月日
发展规划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集团公司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预计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
资金的筹措及来源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技改的原因及内容:
技改前后的
生产能力及效益对比分析: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申请公司意见: (单位签章)经理签字:
年月日
发展规划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