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办券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兆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同意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 深圳市兆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风险我国的成品油价格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影响,但在国内相对垄断的市场环境下成品油价格波动具有一定滞后期,不是同步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动。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由国家发改委于 2013 年3月 26 日发布,系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走势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价格,出厂价格暂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016 年1月 13 日,发改委为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 130 美元,下限为每桶 40 美元。公司经营的石化产品是从原油中提炼而来,且有相当一部分化工产品从国外采购,进口采购价格与布伦特原油价格直接挂钩,公司依据协议享有在进口订单签订后六个月内任意时间点锁价的权利(锁价机制),公司石化产品销售价格受国内油价和国际原油价共同影响。在国内成品油价及国际原油价波动剧烈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未来布伦特原油价格的走势,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二、营业收入减少的风险 2014 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也持续下降。公司主要贸易商品混合芳烃销售价格 2014 年上半年销售均价为 7,748 元/吨, 2015 年上半年销售均价为 5,559 元/吨,销售均价下降 % 。从总量上看,公司 2015 年度销售量为 万吨,较 2014 年度 万吨增加约 % ,由于受到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34, 万元和 559, 万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绝对值减少 174, 万元,降幅为 % 。如果未来原油价格继续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将面临持续下降的风险。 3 深圳市兆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三、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的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 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2016 年1-8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 、 % % 。作为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型企业,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充分且市场价格透明,故该行业平均毛利率相对较低。同时,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成立初期公司的业务开展经验不足,也导致了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低。随着公司业务多元化的开展,在该行业中的信息与经验的不断积累,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会进一步提高。与公司所处的石化产品贸易业相反,下游石化产品零售行业,如加油站等利润却大幅增长。 2015 年全国石化产品零售综合利润高达 1,515 元/吨,创 2011 年以来新高,石油流通行业的利润增长点来自于加油站等石油终端零售业。未来公司将通过前向一体化并购,收购加油站等零售终端,扩展产业链,进军石化产品零售业。四、融资依赖关联方风险公司运营资金除股东股本投入外主要依靠短期银行借款以及拆入关联方资金等方式。公司借款主要依靠关联方担保和抵押。 2015 年度银行借款 17, 万元, 包括以关联方王芳、实际控制人之一徐静平为保证人、以公司 2015 年度与中石油广西分公司基于物资供应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为质押的 15, 万元质押借款以及以关联方王芳、王雅思、大熙洋三者自有房地产为抵押物获取的 2, 万元担保借款。 2016 年4月,公司借款 3, 万元,保证人为关联方徐静平和王芳,抵押人为关联方深圳市大熙洋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公司借款 4, 万元,保证人为关联方徐静平、王芳、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