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晋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通知)
晋语委[2009]1号
晋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9月13日至19日是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泉州市教育局、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人事局、泉州市文化局、泉州市广播电视局、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泉教语[200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本届推普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书同文、语同音”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当前语言文字领域的重要工作,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定要重点突破。为此,今年的推普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一个目标、两条腿走路、三个结合、四项任务
”的语言文字工作思路,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二、本届宣传主题:热爱中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三、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晋江市开展第12届推普周活动,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重视并加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使语言和文化相得益彰,成为建设与维护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载体与依托。
四、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总结前十一届推普周活动的经验基础上,明确本届推普周活动的思路,着力办好第12届推普周。力争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推普周宣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工作的均衡、可持续发展。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单位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加快普通话的推广普及进程。教育系统要重视并发挥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活动形式上,要注重集中宣传与持续推进相结合,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扩大覆盖面相结合,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不断提高和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推普活动要和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推普周活动要注重与日常推广普通话宣传和语言文字其他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活动时间不必局限于9月份第三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育部门可与教师节活动相结合,其他部门也可与本行业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实效。要继续贯彻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使全体社会成员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和在必要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树立新的语言观念,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六、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晋江市第12届推普周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