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评定操作手册
本手册根据《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LB/T048-2016)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评定范围是以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所在地的完整地级市或县市区行政范围为基本评价单位。
一、参选基地必备条件
不具备以上条件,则为0分
0
20
材料审核+网络查询
管理运营良好
20
管理运营有重大纰漏
0
注:重大纰漏指在评定期间或在评定前一年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处理或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
(区)区域范围作为绿色旅游基地依托区
20
材料审核
同一行政区域,有一个地级市或县市区中心城镇且周边有一个或多个旅游城镇(村)成为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20
同一行政区域,有一个独立的地级市或县级市中心城镇成为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18-19
同一行政区域,有一个或者多个旅游城镇(村)成为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16-17
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则为0分
0
20
材料审核+现场考察
在1h(含)以内
20
在1-(含)以内
18-19
-2h(含)以内
16-17
在2h以上
0-15
应有连接核心区和依托区中心城镇的便捷快速交通体系
20
材料审核+现场考察
有高速直达交通
20
有国道直达交通
18-19
有省道直达交通
16-17
其他
0-15
核心区和依托区应有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两者共同构成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20
材料审核
有统一旅游发展规划
20
无统一旅游发展规划
0
二
旅游经济水平要求
70
20
材料审核
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例≥12%
20
在8%(含)-12%之间
18-19
在5%(含)-8%之间
16-17
小于5%
0-15
旅游业直接就业人口占区域全社会就业人口应有一定比例
20
材料审核
大于30%
20
在20%(含)-30%之间
18-19
在10%(含)-20%之间
16-17
小于10%
0-15
核心区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应具有一定规模,高峰期接待量在最大承载量以内
30
材料审核
≥300万
30
200万(含)-300万
27-29
100万(含)-200万
24-26
小于100万或高峰期接待量超过最大承载量
0-23
三
100
(草地)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均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40
材料审核
高于所在地区15%(含)以上
40
高于所在地区10%(含)-15%
36-39
高于所在地区5-10%
32-35
其他
0-3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并符合GB16889和GB18485标准要求
15
材料审核
达到
15
达不到
0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中Ⅱ类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GB18918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15
材料审核
达到
15
达不到
0
核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年均达GB3095一级标准,依托区年均达到二级标准。根据GB3095和HJ633计算,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70%
15
材料审核
达到255天(含)以上
15
达不到
0
噪声质量达到GB3096规定的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要求
15
材料审核
达到
15
达不到
0
5 一般条件
四
基地依托区
100